法院聯合多部門發出“雙令”

  封面新聞記者 宋瀟

  “這半年來,爸爸媽媽和我的相處方式發生了很大的變化,感覺態度更好了。我希望我的家長態度是溫和的,不限制我的自由但是又要在各個方面對我有要求。我希望我們的家庭是其樂融融的,大家都把自己的事情做好……”在寫給婦聯的信中,小俊這樣寫道。

  法官向小俊的父親普法

  12月29日,記者從成都高新法院獲悉,今年5月,他的父親又因瑣事辱罵、腳踢小俊后,小俊留下遺書并產生輕生念頭,好在學校老師發現后立即向相關部門反映,在婦聯的指導下,小俊母親向“蓉易訴”平臺遞交家暴證據,6小時內,成都高新法院發出人身安全保護令及家庭教育令,禁止小俊父親對小俊施暴,并每月需接受家庭教育指導。

  半年來,該案取得良好成效。據了解,這是反家庭暴力法、家庭教育促進法實施以來,四川全省范圍內首次在一個案件中將人身安全保護令和家庭教育令“雙令齊發”,極具典型性和示范性。

  未認真完成作業

  11歲男孩遭父親毆打離家出走

  11歲的小?。ɑ┏3R虺燥埡臅r長、作業未認真完成、與同學發生沖突等原因被父親言語辱罵、毆打、體罰。

  因為父親的暴力行為,小俊也出現了情緒不穩定、遇事易沖動等問題。

  2021年期間,小俊所在的學校就曾兩次向成都高新公安芳草街派出所反映該情況,派出所也聯合學校、區檢察院、未保中心對其父親進行教育訓誡、行政警告,雖有一定效果,但小俊父親仍未完全改變他錯誤的教育方式。

  今年5月20日,小俊父親又因為瑣事再次辱罵、腳踢小俊。這次事件之后,小俊產生了輕生的念頭,并寫下遺書。學校老師發現后立即向相關部門反映該情況,各部門迅速啟動“一站式反家暴”工作機制,在婦聯的指導下,5月31日,小俊母親通過“蓉易訴”平臺遞交小俊被家暴的相關證據,并請求成都高新區人民法院依法向小俊發出人身安全保護令。

  高新法院在收到申請后的6小時內發出人身安全保護令,裁定禁止其父親對小俊進行毆打、辱罵、體罰、變相體罰等家庭暴力行為。同時,為了有效改變小俊父親錯誤的教育理念,法院在發出人身安全保護令的同時一并發出家庭教育令,責令小俊父親自2022年6月起,每月到成都市婦女聯合會接受家庭教育指導1次,為期半年。此外,還責令小俊父親在對小俊教育的過程中需尊重其人格尊嚴,多關注其生理、心理狀況和情感需求。

  人身安全保護令和家庭教育令有何作用?

  據了解,在“雙令”發出后,法院、公安、婦聯、學校建立聯系機制,每月回訪了解小俊的情況。截至目前,小俊父親每月均定期到市婦聯接受家庭教育指導,家庭關系已有所改善,再沒有出現對小俊施暴的行為。

  在小俊寫給婦聯的信中,他表示:“這半年來爸爸媽媽和我的相處方式發生了很大的變化,感覺態度更好了。我希望我的家長態度是溫和的,不限制我的自由但是又要在各個方面對我有要求。我希望我們的家庭是其樂融融的,大家都把自己的事情做好?!?/p>

  高新法院介紹,本案是反家庭暴力法、家庭教育促進法實施以來,在全省范圍內首次在一個案件中將人身安全保護令和家庭教育令“雙令”結合發放,具有很好的典型性和示范性。之后,全省多地均參照該案發出“雙令”,形成良好的示范作用。

  本案中,學校第一時間發現問題并向相關部門反饋,讓隱秘的家暴行為被“曝光”。公安機關第一時間介入,形成多個剛性處置方案,對施暴人形成強有力的高壓震懾。其次,婦聯第一時間指導當事人通過“蓉易訴”平臺線上申請人身安全保護令,并有針對性地從家庭矛盾分析、親子溝通技巧等6方面制定家庭教育指導方案,幫助小俊父親正確開展家庭教育,法院在收到申請后僅用6小時就高效地發出“雙令”,真正推動“雙令”能夠落到實處。

  本案通過“雙令”引導父母在教育孩子時要學會理解與引導,而不是一味地居高臨下去強迫他,共同樹立良好的家德家風,呵護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長。據了解,該案入選了2022年“成都市未成年人保護十大優秀案例”“第二屆成都市維護婦女兒童合法權益十大優秀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