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30日,紅星新聞記者了解到,為貫徹落實孤兒基本生活最低養育標準自然增長機制,確保孤兒生活水平不因物價上漲受到影響,日前,成都市民政局、成都市財政局聯合發布了《關于提高孤兒基本生活最低養育標準的通知》,決定從2023 年1月1 日起,適當提高孤兒基本生活最低養育標準。
據悉,此次調整對象為機構養育孤兒和社會散居孤兒(含事實無人撫養兒童、艾滋病病毒感染兒童,下同)。其中,機構養育孤兒基本生活最低養育標準由每人每月1980元調整為每人每月2000元。社會散居孤兒基本生活最低養育標準由每人每月1350元調整為每人每月1400 元。
《通知》要求,各區(市)縣民政部門要認真審核申請材料,將符合條件的孤兒數據準確錄入全國兒童福利信息管理系統,及時核定新增對象,及時核減不符合發放條件的保障對象,確保資金發放人數與系統錄入人數相一致,始終做到“應保盡保、應退盡退”。孤兒基本生活費嚴格實行??顚S茫坏脭U大發放對象和發放范圍,不得從中列支工作經費。區(市)縣民政部門、財政部門要切實加強孤兒基本生活費的監督管理,適時組織開展專項檢查和績效評估,嚴禁虛假冒領和截留挪用,對所發現的問題要及時糾正和上報。
紅星新聞記者 張肇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