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執法人員正在立案調查。 成都高新區市場監管局供圖](http://n.sinaimg.cn/sc/crawl/163/w550h413/20230106/b6bb-2bc2549b68b5ec705e2fe6544be7a600.jpg)
四川在線記者 劉佳
5天之內,一盒阿莫西林膠囊的價格上漲了兩次!1月5日,記者從成都高新區市場監管局獲悉,該局日前在“春雷行動2023”中查處了一起涉嫌哄抬物價案,涉案診所被沒收違法所得4009.9元,罰款人民幣16039.6元。
2022年12月26日,該局收到群眾舉報,反映“高新區中和某診所出售的阿莫西林一板多幾顆賣80元”,涉嫌存在哄抬物價的行為。
執法人員立即前往當事人住所開展現場調查,通過調閱其藥品進貨和銷售記錄,發現一款名為“阿莫靈阿莫西林膠囊”的藥品,在2022年12月15日至2022年12月27日期間,其售價逐步從40元、48元漲至72元。當事人在成本未增加的情況下,大幅提高藥品售價,因此對其進行立案調查。
經查,2022年12月15日和19日,當事人以16.5元/盒的價格購得阿莫西林膠囊共計200盒,每盒有3板,每板12粒膠囊。隨后,當事人在開處方藥時,將該藥品拆零銷售。15日開始賣的時候,整盒價格為40元/盒,拆零價格為1.11元/粒。12月19日,整盒價格漲到48元/盒,拆零價格為1.33元/粒。20日,僅過了一天,當事人就把藥品價格又提高到72元/盒,拆零價格為2元/粒。
“該藥品整盒成本16.5元,售價逐步從40元、48元上漲至72元,進銷差價率分別為142%、191%、336%。”執法人員表示,當事人在成本未增加時,在5天內大幅提高阿莫西林的價格,推動了該藥品價格過高、過快上漲,屬于哄抬價格的行為。當事人的上述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第十四條第(三)款“經營者不得有下列不正當價格行為:(三)捏造、散布漲價信息,哄抬價格,推動商品價格過高上漲的”的相關規定,高新區市場監管局擬對當事人處以責令整改,沒收違法所得4009.9元,罰款人民幣16039.6元的行政處罰。
市場監管部門提醒,近期結合“春雷行動2023”的開展,將加大對藥品和醫療用品監管執法力度,著力整治藥品安全領域違法行為,重點針對當前市場需求量大的新冠病毒防治藥品、醫療器械品種,排查處置經營使用環節的風險隱患,依法從嚴查處違法行為,確保人民群眾用藥用械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