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以食為天,食品安全關系到人民群眾的生命健康安全。但近幾年來,“地溝油”“毒奶粉”等問題不斷被爆出,威脅到人民群眾“舌尖上的安全”。

  近日,由都江堰市檢察院提起公訴的一起涉嫌生產、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暨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案件在都江堰市法院開庭審理。經審理,法院認為,被告人李某構成生產、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依法判決其有期徒刑1年,緩刑1年6個月,并處罰金9萬元,禁止被告人在緩刑考驗期內從事食品生產、銷售、加工等工作。

  為節約經營成本

  麻辣燙店偷偷使用“地溝油”

  2018年10月,李某與妻子許某(另案處理)在都江堰市開了一家麻辣燙店,許某負責前臺收銀、招待顧客,李某負責配制麻辣燙底料等后廚工作。2021年10月初,為節約經營成本,兩人動起了歪心思,商議將顧客吃剩的麻辣燙底料回收后過濾到水桶內,再放在鍋里進行熬制,將回收的廢棄油加入新油、香料等配制成麻辣燙鍋底再供顧客食用,也就是俗稱的“地溝油”。就這樣,夫妻倆罔顧食品安全,在近1年的時間內偷偷使用“地溝油”在店內循環銷售,并從中牟利。

  法網恢恢,疏而不漏。2022年8月10日22時許,這家“夫妻店”被都江堰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執法人員查獲,現場繳獲已回收、尚未熬制完畢的麻辣燙底料油水73.7千克及熬制使用的工具,依法予以扣押,并將李某現場擋獲。

  老板被判緩刑

  并被禁止從事食品生產相關工作

  都江堰市法院經審理認為,被告人李某違反食品安全管理法規,在加工食品過程中摻入非食品原料并進行出售,其行為已構成生產、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依法應當予以處罰。但鑒于被告人有坦白、認罪認罰等量刑情節,最終依法作出前述判決。

  值得一提的是,針對該案,公訴機關提起了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被告人李某除支付懲罰性賠償金外,還需履行積極參與食品安全保護宣傳活動、在成都市級媒體公開道歉的義務。同時,法院對其適用了從業禁止令,禁止被告人在緩刑考驗期內從事食品生產、銷售、加工等工作。

  目前,李某已經在成都市級媒體上登報道歉,并支付了懲罰性賠償金,未來還將積極參與公訴機關組織開展的食品安全保護宣傳活動。

  ●法官提醒

  為增強公眾維權意識,堅決守護人民群眾“舌尖上的安全”,法官建議,要進一步規范嚴格的監管執法體系,健全食品安全網格化管理機制,全面提升監管部門綜合治理能力。同時,要進一步加大對食品安全違法犯罪的打擊力度,嚴懲以次充好、以假亂真、假冒偽劣等違法犯罪行為,健全食品監管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機制,嚴格落實“處罰到人”,依法對違法企業及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進行嚴厲處罰,依法適用從業禁止令。

  四川法治報-法治四川新聞客戶端記者 趙詩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