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在線記者 劉佳

  《四川省市場監管領域不予行政處罰、不予實施行政強制措施適用規則》(以下簡稱《“雙不”規則》)2023年2月1日起正式實施。2月1日,成都市溫江區市場監管局開出首張不予行政處罰決定書,讓市場主體不因“小錯”影響生存發展。記者2月3日從成都市市場監管局獲悉,這也是成都市開出的首張不予行政處罰決定書

  據了解,《“雙不”規則》以清單形式明確了不予行政處罰和不予實施行政強制措施的市場監管領域部分違法行為,涉及11類163個事項。此次事件中,市場主體為何能不予處罰?

  事情是這樣的。不久前,成都市溫江區某小區物業有限公司工作人員在朋友圈發布抽獎信息:“預繳12個月或24個月物管費能獲得1次或2次抽獎機會”,抽獎信息中設置“物業費贈送券66~2888元”“品牌糧油50~139元”“更多精美獎品”等八類獎品。該條抽獎信息未公布獎品數量、中獎概率等關鍵信息,這種經營行為已涉嫌違反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出臺的《規范促銷行為暫行規定》第十三條第一款規定。根據此條規定:經營者在有獎銷售前,應當明確公布獎項種類、參與條件、參與方式、開獎時間、開獎方式、獎金金額或者獎品價格、獎品品名、獎品種類、獎品數量或者中獎概率、兌獎時間、兌獎條件、兌獎方式、獎品交付方式、棄獎條件、主辦方及其聯系方式等信息,不得變更、不得附加條件、不得影響兌獎,但有利于消費者的除外。

  接到投訴后,經執法人員現場調查了解,該抽獎信息未在線下發布,在案發前當事人已在線上刪除該抽獎信息,且無業主參與該次預繳物業費抽獎的活動。

  “本案中,當事人未全面公示規定的獎品信息,模糊獎品信息誤導消費者從而引起消費興趣,提高交易機會,但又利用獎品信息的不透明、不對稱性,可能使消費者不能達成預期的購買期望,從而損害了消費者知情權等合法權益。”溫江區市場監管局相關負責人表示,介于當事人為首次違法,案發前已主動改正,且無消費者參與該次抽獎,危害后果輕微,符合《“雙不”規則》使用條件和《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三十三條第一款規定,執法人員已于2023年2月1日向當事人送達了《不予行政處罰決定書》,對當事人作出了不予行政處罰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