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成都市溫江區一位母親在“群眾呼聲-四川網絡問政平臺”留言反映,8歲的兒子在小區內被一成年人“鎖喉、掐住、踢打,從七樓樓梯推下”。溫江公安分局回復稱,對違法行為人周某某行政拘留十日并處罰款500元。
>>自述始末:成年男子因“護孫心切”對8歲孩子動手
這位母親2月2日和2月5日通過平臺兩次發布長文,講述事情始末。
根據她的描述,2月1日,自己8歲的兒子小寶(化名)和另外兩名小伙伴在小區內玩耍。一個四五歲的陌生小朋友要求參與玩耍,并讓小寶和兩個伙伴用海綿玩具槍追他。三個孩子將小朋友追到7樓樓道口后,小寶拍了他的肩膀。對方的長輩以為孫子挨打,將小寶鎖喉掐住后又踢打推搡,小寶背對樓梯,從7樓滾到6、7樓之間的平臺,導致頸部受傷。”在小寶滾落后,(該長輩)并無事后處理,殘忍關門了事。”
同伴將此事告訴小寶的姥姥、姥爺后,兩人上門找對方理論,但雙方無法溝通,“甚至再次發生打人事件”。經物業和其他業主提醒后,兩個老人電話報警,并拍下小寶頸部受傷的照片為證。派出所民警到達現場后,打人者情緒激動,無法協調成功。民警只能將雙方當事人和小寶的兩名同伴帶去派出所做問詢筆錄。“打人者以樓道無監控、8歲孩子的證詞不能被采納為由,拒絕接受調解,并且態度惡劣”。
該女士擔心孩子身體狀況,先行離開派出所,帶孩子去醫院急診。醫生表示,孩子收到驚嚇,情況不好說。截止到2月5日,孩子睡覺時仍有驚厥,并且有流尿情況。
>>感謝民警:關愛未成年 調解從白天持續到深夜
“我此前擔心警察無法取證,施暴者會更加肆無忌憚……我要對派出所民警高效、公正的處理,表示由衷的感謝。”在2月5日的留言中,這位母親這樣寫道。
她表示,事發當晚自己一夜未眠,“作為單親媽媽,覺得自己沒用,沒辦法保護自己的孩子”。但她沒想到的是,第二天派出所副所長和民警再次聯合社區工作人員進行第二次調解。她明確表達,訴求就是讓打人者道歉,但對方拒絕,調解再陷僵局。這次調解持續到深夜,一名女警官耐心和孩子溝通,讓孩子放松了心情,也讓作為媽媽的她得到了寬慰。“當晚回家的路上,一天的壓力下,我又看到了希望,眼淚不停流……”
事發第三日早上,該女士接到了出警民警的電話,被告知派出所對違法行為人周某某行政拘留十日并處罰款500元。
>>公安局回復:繼續為群眾辦實事辦好事解難題
2月6日,成都市公安局溫江區分局對群眾留言進行了回復。
經調查:2023年2月1日15時許,違法行為人周某某抓扯被侵害人李某某的脖子,致使李某某頸部受傷。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三條第二款第(二)項之規定,對違法行為人周某某行政拘留十日并處罰款500元。(現因新型冠狀病毒疫情防控要求以及上級公安機關關于疫情期間關押的決定,對周某某暫不執行行政拘留)。
派出所將繼續努力為廣大群眾辦實事、辦好事、解難題。全力維護社會穩定,竭誠服務廣大群眾,不斷提高執法能力,進一步提升人民群眾的幸福感、安全感、獲得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