差異化航空越來越多,有時總價并不低
飛行政策研究學者林濤對上游新聞記者表示,航空運輸差異化服務最開始出現在1971年的美國,美國西南航空開創了低成本、差異化服務的先河,乘客購買機票時需要在座位外購買其他的行李、餐食等服務項目。民航資源網發布的相關信息顯示,較大比例用戶為自己并不需要的服務在付費,“事實上有60%以上的旅客并不需要托運行李和機上餐食,但所有機票價格中都包含了行李額和餐食服務。”
林濤表示,近十多年來,國內航空運輸市場隨著以春秋航空為代表的國內差異化航空迅猛發展,業內也形成了春秋航空、祥鵬航空、西部航空等為代表的差異化低成本航空公司,東方航空、南方航空等大型全服務航空公司也作出了差異化服務嘗試,在餐食、選座等服務項目上開始了嘗試。
上游新聞記者注意到,監管層面也為低成本航空公司的發展進行了松綁,對于和普通旅客關系密切的行李不再進行政策層面的限制。2021年3月3日,交通運輸部頒布了《公共航空運輸旅客服務管理規定》,不再對行李尺寸和重量、免費行李額、逾重行李費等進行統一規定,要求承運人根據企業經營特點自行制定相關標準并對外公布。
林濤說,該規定對民航旅客運輸服務標準進行了重新定義,“旅客可以通過不同的價格購買不同的航空旅行服務產品,包括免費行李額、候機休息、航班餐食以及機票退改簽等。對航空公司來說,同一個航班上售出的每一張機票所包含的服務都將是不一樣的,航空運輸服務的模式將是多樣化和個性化的。”
林濤提醒,差異化服務航空并不等于“低成本”,該類型航空公司更應被理解為將機上座位與其他非必需服務分開進行了銷售。上游新聞記者在采訪中發現,部分差異化航空公司雖然被視為傳統意義上的“低成本”,但加上額外服務之后票價并不低。
上游新聞記者3月13日13點左右抽樣查詢了數條差異化服務航空和全服務航空并存的典型航線。
數據顯示,3月15日上海虹橋至廣州白云航線,22點以后出發的春秋航空無托運行李的機票價格為500元,含20公斤托運行李價格為600元;同時段海南航空含20公斤托運行李機票價格為520元。3月15日昆明成都航線,18點35分同時出發有國航和祥鵬航空兩家公司航班,差異化服務的祥鵬航空不含行李機票價格為520元,含20公斤免費托運行李價格為650元,國航含20公斤行李價格為520元。3月15日海口成都航線中,19點時段中提供差異化服務的祥鵬航空不含行李價格為500元,含有20公斤行李價格為690元,而海南航空晚一小時出發的航班含有20公斤托運的機票價格僅為550元。
林濤對上游新聞記者表示,記者查詢到的差異化航空與全服務航空價格差不大的案例并非個例,部分航線因為飛行時刻等原因,還會出現差異化航空價格高于全成本航空的情況,“對于部分不熟悉航空市場的消費者來說,因為種種原因可能并不知道哪些差異化航空沒有行李、餐食,哪些航空公司是全服務,往往看著機票價格便宜但是加上托運行李之后,還要多給錢。”
![](http://n.sinaimg.cn/sc/crawl/429/w550h679/20230313/de1a-23638daa4ac801eea4d7dcd19d5ff672.jpg)
▲趙先生提供的機票訂單中,在二級頁面對客艙行李標準進行了提示。圖片來源/受訪者供圖
消費者買廉價航空機票時要謹慎,售票方應更明確告知
多位受訪消費者對上游新聞記者表示,乘坐飛機全過程中,除了最為根本的實現物理位移的“運輸”目的外,最為看重的便是“行李”與“餐食”,在了解相關政策后,一般在同等條件下都會避免選擇“廉價航空”。對于航空企業來說,是否選擇差異化服務為自己的經營方向是其自主經營范圍,也符合國際航空經營的發展方向。消費者又如何辨別呢?上游新聞記者聯系了春秋航空、祥鵬航空、西部航空等多家差異化航空公司的客服人員,對方均表示,公司已通過多種渠道和方式對機票服務價格信息進行了提示,“建議消費者自行對比行李額度、行李尺寸等信息。”
上游新聞記者注意到,向記者反映被收取了托運行李費用的乘客中,無論是乘坐春秋航空的趙先生還是乘坐祥鵬航空的李先生,在他們的購票信息頁面都對其不含托運行李和超規行李不得作為手提行李進入客艙的規定進行了提示,航空公司和機票代理也對托運行李的額外收費價格進行了告知。春秋航空以及海航旗下其他差異化航空公司,也在官方頁面對進入客艙的超規行李收費300元、每公斤托運價格等進行了公示。
祥鵬航空曾發文表示,該公司已經轉型成為低成本航空,“您所購買的祥鵬航空機票將不再包含傳統機票中捆綁的各項服務”“實現差異化的消費,從而更加靈活地控制您的出行成本”。2020年的一則微信推文中,祥鵬航空對于登機行李箱尺寸提示說,市面上普遍在售的登機箱已超出免費隨身攜帶行李尺寸,“請您務必配合工作人員辦理托運哦。”
![](http://n.sinaimg.cn/sc/crawl/142/w550h1192/20230313/ac6d-e2cce9553d81cf5fc16aa04d35cd7e26.jpg)
▲海航旗下祥鵬航空曾發布對于客艙行李收費標準的提示,明確該公司允許進入客艙行李和普通標準不同。圖片來源/官網截圖
曾代理過多起航空消費維權的四川方策律師事務所主任郭剛律師對上游新聞記者表示,無論是根據《消費者權益保護法》還是民航局相關的行政監管要求,差異化服務航空公司在進行收費時,均應該對其服務收費項目進行公示,“更明確地告知消費者托運行李收多少錢、登機箱多大的可以帶進機艙而不收費。差異化服務并不是航空公司打著省錢的旗號多收費、不公開收費的理由。”
郭剛建議,雖然各家低成本航空在和旅客的運輸合同中都注明了額外托運行李需要收費、客艙行李嚴格限制大小、尺寸等,但一般消費者很難注意到其中的差別,民航局應該采取更多的有效措施,從購票、值機、安檢等環節提醒消費者注意所購機票類型,避免出現乘客到了登機口才被截停要求強制購買行李票的情況出現,“國內航空公司眾多,普通消費者對于哪些航空公司不提供免費行李并不清楚,僅僅依靠購票平臺的一行小字去提醒是遠遠不夠的,這不能被視為履行了告知義務。”
對于消費者,郭剛律師也建議,在差異化航空公司沒有作出實質性改變前,購票前也需要看清楚航空產品的說明,在有托運、餐食需求的情況下,對比選擇不同的航空服務。
上游新聞記者 胡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