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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都失業保險金標準上調

  成都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官網截圖

  成都失業保險金最新標準如下

  根據四川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四川省財政廳、國家稅務總局四川省稅務局關于印發《四川省失業保險省級統籌實施意見》的通知(川人社辦發〔2023〕18號)相關要求,從2023年4月1日起,各區(市)縣失業保險金標準統一按照當地人民政府確定的最低工資標準的90%執行。

  (一)四川天府新區、成都東部新區、成都高新區、錦江區、青羊區、金牛區、武侯區、成華區、龍泉驛區、青白江區、新都區、溫江區、雙流區、郫都區、新津區的失業保險金標準為每人每月1890元。

  (二)簡陽市、都江堰市、彭州市、邛崍市、崇州市、金堂縣、大邑縣、蒲江縣的失業保險金標準為每人每月1773元。

  哪些人能申領失業保險金?

  失業保險金只能領一次嗎?

  有時間限制嗎?

  關于失業保險金申領

  熱點問題答疑來了

  問:哪些人能申領失業保險金?

  答:已參加失業保險,所在單位和本人已按照規定累計履行繳費義務滿1年,非因本人意愿中斷就業,已經辦理失業登記并有求職要求的失業人員,可向失業保險經辦機構申領失業保險金。

  問:失業保險金只能領一次嗎?

  答:沒有次數限制。失業人員符合領取失業保險金條件就可以按規定申領失業保險金。

  問:失業后申領失業保險金有時間限制嗎?

  答:符合申領條件的勞動者失業后申領失業保險金沒有時間限制。

  問:哪些情形屬于“非因本人意愿中斷就業”?

  答:根據《四川省失業保險條例》第十七條規定,“非本人意愿中斷就業”是指下列情形之一:

  (一)勞動合同終止的;

  (二)被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

  (三)被單位解聘、辭退、除名或開除的;

  (四)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問:已到退休年齡被公司解聘,可以申領失業保險金嗎?

  答:對超過法定退休年齡但尚未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參保失業人員,在其辦理失業登記后,可以按規定申領失業保險金。

  問:之前沒有領完的失業保險金,再次失業后可以繼續領嗎?

  答:勞動者再次失業后符合失業保險金申領條件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可以與前次失業應領取而尚未領取的失業保險金的期限合并計算,但是最長不得超過24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