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 張庭銘
5月31日,成都市交管局組織召開的“優化公交專用車道通行管理措施 ”新聞通氣會,發布《成都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成都市交通運輸局關于優化公交專用車道通行管理措施的通告》(以下簡稱《通告》)。
根據《通告》,自2023年6月1日起,對成都市中心城區公交專用車道優化采取調整措施。
據悉,本次優化調整主要涉及三個方面:
一是取消東城根上、中、下街,府青路二段等“瓶頸”路段的雙向公交專用車道。
二是調整部分公交專用車道的啟用時間,在公休日和法定節假日逐步放開部分公交專用車道。在科學測算公交運力的基礎上,根據公交運營時間、客流特征和道路通行情況,先期將10條公交專用車道高峰小時斷面客流低、途經公交線路少的道路公交專用車道的啟用時間調整為工作日7:00—9:00、17:30—19:30。具體道路為:錦興路、楓丹路、益新大道、新光華街、銀杏大道、合作路、中環路雙店路段、龍港路、蜀龍路、華冠路。相關路段公休日和法定節假日公交專用道不再啟用。
三是適度放寬公交專用車道使用車型。允許制式校車,核定載客人數10人及以上(懸掛大型汽車號牌)的載客汽車使用公交專用車道。
圍繞上述三項措施,成都市公安局交管局、市交通運輸局將聯合發布《關于優化公交專用車道通行管理措施的通告》,明確公交專用車道通行規定。目前,正在結合公交專用車道優化調整內容,改造完善相關交通標志、標線等交通設施,同步調整相關的電子警察抓拍設備。
《通告》原文如下:
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和國務院優先發展公共交通指導意見,為更好地發揮公交專用車道的作用,進一步提高城市道路通行效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決定自2023年6月1日起,對本市公交專用車道采取如下通行管理措施:
一、公交專用車道是指在道路上使用公交專用車道標志、標線注明或使用其他設施隔離的專供公共汽車通行的車道。我市公交專用車道共分為白天時段公交專用車道(7:00-20:00)、高峰時段公交專用車道(7:00—9:00、17:30—19:30)、快速公交專用車道(24小時)、單行道逆向公交專用車道(24小時)及潮汐交通逆向公交專用車道(與潮汐車道實施時間一致)等五種類型。
二、取消東城根上、中、下街(八寶街至蜀都大道人民西路),府青路二段(府青立交至刃具立交)雙向公交專用車道。
三、調整部分公交專用車道的啟用時間,并在公休日和法定節假日逐步放開部分公交專用車道。公交專用車道按照交通標志、標線標注的時間啟用,交通標志中標注有“工作日”的,僅在工作日(含法定節假日因調休調整為工作日)啟用,公休日和法定節假日不啟用。具體為:錦興路(紅星路四段至大業路)、楓丹路(建設南路至中環路二仙橋東路段)、益新大道(南三環路五段至繞城高速)、新光華街(大業路至人民南路二段)、銀杏大道(驛都大道至成龍大道)、合作路(天映路至南北大道)、中環路雙店路段(崔家店路至長融西一路)、龍港路(龍潭路至繞城高速)、蜀龍路(三環路至熊貓大道)、華冠路(龍港路至成致路)等10條道路的公交專用車道啟用時間調整為工作日7:00—9:00、17:30—19:30。
四、允許取得校車標牌的制式校車,核定載客人數10人及以上(懸掛大型汽車號牌)的載客汽車在公交專用車道通行。
五、允許執行緊急任務的警車、消防車、救護車、工程救險車在公交專用車道通行。
六、遇交通管制等特殊情況時,社會車輛按照交通警察指揮或者交通標志指示,可以借用公交專用車道行駛。
七、違反本通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依法處罰,并實施交通違法累積記分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