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0日,成都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發布《關于規范成都第31屆世界大學生夏季運動會期間價格行為的提醒告誡書》,具體內容如下:

  全市各酒店住宿、餐飲、旅游景區、交通等相關行業經營者:

  第31屆世界大學生夏季運動會將于7月28日—8月8日在成都舉辦,此次盛會對展示城市形象、提升全球影響力和美譽度意義重大,為保障大運會期間酒店住宿、餐飲、旅游景區、交通等行業價格穩定,維護良好的價格秩序,切實保護人民群眾合法權益,現對有關經營者提醒告誡如下:

  1、依法經營。嚴格遵守《價格法》《消費者權益保護法》《明碼標價和禁止價格欺詐規定》等法律法規規定從事經營活動。

  2、合理定價。遵循公平、合法、誠實信用的定價原則,為消費者提供價格合理的商品和服務,切實加強價格自律,規范自身價格行為,共同維護市場價格穩定。

  3、明碼標價。經營者應當以顯著方式進行明碼標價,標價要做到真實準確、貨簽對位、標示醒目。經營者銷售商品應標示品名、價格和計價單位,提供服務應標示服務項目、服務內容和價格或者計價方法。經營者通過網絡等方式銷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務的,應當通過網絡頁面,以文字、圖像等方式進行明碼標價。不得在標價之外加價出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務,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標明的費用。

  4、不得價格欺詐。不得利用虛假的或者使人誤解的價格手段,誘導消費者或者其他經營者與其進行交易,不得出現虛假折價、虛假價格比較、不履行價格承諾,或使用欺騙性、誤導性的語言、文字、數字、圖片或視頻等標示價格。網絡交易平臺經營者不得利用技術手段等強制平臺內經營者進行虛假的或者使人誤解的價格標示。

  5、不得哄抬價格。不得捏造、散布漲價信息,擾亂市場價格秩序,不得利用其他手段哄抬價格,推動價格過快、過高上漲。

  6、不得串通漲價。不得相互串通,操縱市場價格,損害其他經營者或者消費者的合法權益。

  7、賓館酒店、民宿等經營者要按規定明碼標價,切實履行價格承諾,不得在電商平臺等渠道預定客房訂單生效后擅自提高訂單價格。酒店住宿場所有償提供客房用品的,應詳細標明品名、價格和計價單位,提供洗滌訂票等有償服務的,應標明收費項目和收費標準等信息。

  8、餐飲服務經營者銷售各種菜品、主食、小吃、飲品、預包裝食品等以及提供服務時,均應明碼標價。酒店餐飲單位提供鮮活產品等價格變動頻繁的商品時,應明確標明當日價格或當時價格,不得使用“時價”等模糊語言標示。在提供小份餐、半份餐等規格菜品時,要自覺規范價格行為,追求合理利潤,不得減量不減價。

  9、旅游景區景點等經營者要做好門票價格、導游講解和游樂設施等收費公示,并嚴格規范景點內商品、餐飲服務經營者價格行為。不得出現不執行政府定價、以私自設立“園中園”等方式擅自增設收費項目,變相提高門票價格的行為,對特殊人群的相關減免、優惠政策措施應嚴格落實。

  10、各客運公司、出租車公司、網約車以及停車場經營者要自覺規范價格行為,嚴格執行價格政策,維護交通客運市場價格秩序。

  根據《價格法》《價格違法行為行政處罰規定》等法律法規,經營者違反明碼標價規定的,責令改正,沒收違法所得,可以并處5000元以下罰款;有價格欺詐行為的,最高可處50萬元罰款;有哄抬價格行為的,最高可處300萬元罰款。

  相關經營者要對照上述要求,認真開展自查整改,規范自身價格行為。市場監管部門將加大市場價格執法力度,嚴肅查處不執行明碼標價規定、價格欺詐、哄抬價格等價格違法行為,對情節嚴重、影響惡劣的價格違法行為,將從嚴從重查處并公開曝光。廣大群眾和社會各界若發現價格違法線索,請保存好相關證據并撥打12315進行投訴舉報。

  紅星新聞記者 戴佳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