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型芳 文/圖

  8月22日,成都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官網發布《關于調整成都住房公積金有關政策的通知(征求意見稿)》及相關說明、《成都市靈活就業人員參加住房公積金制度試點管理辦法(修訂征求意見稿)》及相關說明,面向社會公眾公開征求意見。具體都有哪些擬調整內容?會帶來哪些利好?

  支持租住住房提取公積金

  在《關于調整成都住房公積金有關政策的通知(征求意見稿)》中,主要涉及支持租住住房提取公積金調整、支持老舊小區加裝電梯提取公積金和深化區域公積金提取互認三個方面。如繳存人租住住房為未登記備案的,每月租房提取公積金限額由1000元擬調整為1200元,每年累計提取金額不超過1.44萬元。租賃合同已登記備案的按照此前政策執行不變。另外,多子女家庭(指至少有一個未成年子女的二孩及以上家庭)租房提取額度在同期提取政策規定的額度基礎上,再上浮50%。

  針對這一政策調整,成都公積金中心指出,此次主要強化兩方面支持租房提取公積金。一方面是提高未登記備案的租房提取額度,原因是未登記備案租房提取因為辦理簡便,99.5%的市民都采取這種方式,針對性提高未備案租房提取額度,滿足和惠及了絕大多數租房提取人。同時,考慮到已備案租房提取人數較少,以及需要強化已備案和未備案提取權益的銜接和統籌,故此次未調整已備案租房提取額度。

  另一方面,提升多子女家庭租房支持額度,是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以及相關部委關于強化生育支持要求的具體舉措,提取額度參考了相關城市的做法。

  若調整后,租房提取公積金額度對比見下圖↓↓↓

  支持老舊小區加裝電梯提取公積金

  另一個擬調整的內容,是支持老舊小區家加裝電梯方面。在成都市行政區域內出資為擁有所有權的既有住宅增設電梯的居民,其子女及子女配偶可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且不超過增設電梯所產生的實際支付費用。其中既有住宅指非單一產權多層住宅。

  該調整是基于落實對老舊小區改造支持的相關安排以及商務部等13部門《關于促進家居消費若干措施的通知》的相關要求,調整實現了方式創新,針對老舊小區居住人群多為老年人、收入較低或沒有公積金的實際,實現了子女公積金助老、孝老。

  深化區域合作提取公積金互認

  成都公積金繳存人在重慶市、綿陽市行政區域內購買自住住房,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的,無需提供本人或配偶的戶籍證明或工作所在地證明。可按繳存地提取政策申請提取本人及其配偶公積金賬戶余額,不受戶籍地、工作所在地限制。

  這是深化區域共建共享和便民惠民的舉措,在已經實現的同城化區域和成都、攀枝花提取互認基礎上,進一步將該政策擴面至重慶、綿陽。

  此次公開征求意見時間為2023年8月22日——2023年9月10日,意見反饋渠道如下:

  1。電子郵箱:請填寫《公開征求意見表》并發送至cdzfgjjzcb@163.com ;

  2。信函請寄至:成都市高新區天府大道北段1288號泰達時代中心3號樓816室成都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政策管理部(請在信封上注明“公積金政策調整意見征集”);

  3。聯系人:馬培沛;聯系電話:028-862800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