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型芳 文/圖
8月28日,川觀新聞從成都公積金中心獲悉,《成都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關于提取住房公積金按月直付房租有關事項的通知》(成公積金〔2023〕36 號)(以下簡稱《通知》)正式印發實施,成都正式實施提取住房公積金直付房租模式 ,并先行在保障性租賃住房(以下簡稱“保租房”)領域開展試點。

具體來看,提取公積金按月直付房租,是指租住試點項目住房的繳存人,可與成都公積金中心簽訂服務協議,授權按月提取住房公積金直接劃轉給運營企業用于支付房租。
保租房具有戶型小、租金低、租賃穩定的特點,按月直付房租試點更契合新市民、青年人等群體的租房需求,為繳存人解決住房問題提供性價比更高、更多的選擇。目前,成都已有1家保租房運營企業——成都杰鑫資產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杰鑫資產”)與成都公積金中心簽訂協議,租賃該運營企業保租房的繳存人可率先享受這項政策。
公積金按月直付房租需滿足這些條件
根據《通知》要求,申請按月直付房租需滿足以下條件:1。本市無房。成都公積金中心通過與成都住建部門聯網查證繳存人家庭(繳存人及其配偶)在本市是否有房,已婚繳存人需夫妻雙方名下無房,未婚繳存人僅需本人名下無房;2。連續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滿3個月;3。繳存人所租住的保障性租賃住房的租賃合同已在住建部門登記備案。
在申請渠道上,繳存人可通過“成都住房公積金”APP簽訂服務協議,或就近選擇成都公積金中心服務大廳辦理,線上線下均可辦理。成都公積金中心能夠通過聯網查證繳存人申請信息的,零資料辦理。若婚姻信息無法查證或對查證結果有異議的,則需提供婚姻關系證明材料。
成都公積金中心相關負責人表示,該項業務將繳存人提取公積金和租金支付環節進行合并,省去以往繳存人需先提取公積金,再轉賬付租的操作流程。
每月可提取一次,按月直付房租還可享受折扣優惠

提取頻次上,每月可提取一次。按照服務協議約定,繳存人可在5日、15日或25日中任選一天作為按月提取公積金直付日期。提取公積金金額按照實際月租金進行提取,但不能超過賬戶可用余額。若繳存人公積金賬戶余額不能足額支付租金的,還可使用配偶的公積金,共同支付房租。若雙方賬戶余額共用后仍不足的,應及時向運營企業支付差額部分。
據悉,成都保租房租金接受政府指導,租金標準原則上為市場價的90%,且年漲幅不超過5%。為讓繳存人充分享受公積金直付保租房租金政策紅利,杰鑫資產還推出“押金減半、租金打折”安居禮包,即繳存人租住杰鑫資產保租房項目“錦和康城·和貴苑”,與公積金中心簽訂按月直付房租服務協議后,不僅能享受到押金減半優惠,還能在市場租金9折的基礎上,再享受首季租金折扣的“折上折”。
如想解除按月直付房租業務,繳存人可通過“成都住房公積金”APP或前往服務大廳辦理終止服務協議。另外,如因繳存人提前終止租賃合同但未及時終止服務協議,導致公積金超期支付租金的,超出部分需由運營企業返還至繳存人公積金賬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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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熱點問題解答:
(一)目前試點“按月直付房租”項目有哪些?
答:目前,已與成都公積金中心簽訂合作協議的首批試點項目為成都杰鑫資產管理有限公司運營的“錦和康城·和貴苑”項目。“十四五”期間,成都將籌集30萬套保租房,成都公積金將逐步推廣按月直付房租模式,將更多項目納入合作范圍,惠及更多的人群。
(二)繳存人當年已辦理過其他類型的租房提取,能否辦理按月直付房租?
答:可以辦理。
(三)試點項目的住房租賃合同如何備案?
答:由運營企業備案。
(四)未租住試點項目的繳存人如何辦理租房提取?
答:按照當前公積金提取政策,符合租房提取條件的繳存人,可通過“成都住房公積金”APP或前往服務大廳,自主選擇按月或按季提取至本人銀行賬戶。
其他問題可詳詢成都公積金中心24小時服務熱線:028-123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