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面新聞記者 朱寧
8月28日,記者從成都市住建局獲悉,為提高企業商品房銷售效率,更好滿足居民剛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現就進一步優化完善商品住房公證搖號的相關規定通知如下。
一、擴大開發企業自行組織銷售范圍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不再實施公證搖號:
?。ㄒ唬┙ㄖ娣e在144平方米以上(不含144平方米)的房源。
?。ǘ┤〉矛F售備案意見書的項目。
二、優化無房居民家庭認定標準
購房家庭中至少有一名登記購房人符合成都市住房限購政策,且購房家庭在我市無自有產權住房的,認定為無房居民家庭。
本通知自2023年8月29日起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