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面新聞記者 鐘曉璐 實習生 倪珉

  8月29日晚,成都唐女士在社交平臺發文稱,自己剛下車10分鐘,車就被樹枝砸穿,樹枝直插駕駛室,自己幸運躲過一劫。

  唐女士事后感慨:簡直是不幸中的萬幸!對于車輛損失賠償事宜,封面新聞記者采訪了轄區公園城市局以及律師。

  想起就后怕 車主剛離開遭樹枝砸穿

  事情發生在29日下午,當天下過雨,路面濕滑,唐女士將車停在龍泉博美家具城路邊的停車區域內。剛下車10分鐘,車就被路邊的樹干砸得面目全非。

  視頻顯示,一根粗枝穿透擋風玻璃,斜插進駕駛室,車內及四周斷枝殘椏散落一地。

  事后,唐女士表示十分后怕。她接受采訪時談到,斷的這棵樹很可能被蟲蛀了,而市政沒有排查到這個隱患,這幾天成都下雨,雨水浸泡讓樹重量增加,下面蟲蛀部分承受不住就掉下來砸到自己的車了。

  她表示:“我理解的是,如果天災我覺得是新鮮的樹木被大風刮斷,那這個事件確實沒辦法預料到,但這個其實是有時間去排查安全隱患的,所以我要聯系市政部門進行賠償。”

  公園城市局:已經在對接后續賠償問題

  對于唐女士的遭遇,30日下午,封面新聞記者致電龍泉驛區公園城市局,工作人員告訴記者,估計是因為頭一天晚上下雨,樹木屬于十多年前的老樹,枝干有些枯了的地方受到雨水的浸泡就從樹上掉下來了,正好當事人的車停在下面,樹就砸到車上了。

  他告訴記者,這件事情發生后,他們和街道辦、平臺公司進行了對接,這條路及樹木前后經歷了兩次改造,目前會由負責改造的公司來處理善后事宜。損失的車主后續賠償、投訴問題都會解決好,車輛受損保險賠償不足的部分由公司解決。

  律師:管理人是否盡到管理義務是關鍵

  中國政策科學研究會特邀研究員、太琨律創始合伙人朱界平律師認為,根據《民法典》規定,因林木折斷、傾倒或者果實墜落等造成他人損害,林木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不能證明自己沒有過錯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

  對于這個偶發事件,朱律師也借此普及了法律知識。比如,如果不是枯枝,而是活樹枝遭大風刮斷,又該由誰來賠付?朱界平說,林木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不能證明自己沒有過錯的,就應當承擔賠償責任。所以活樹枝遭大風刮斷,也是有可能承擔賠償責任的,只是在這種情況下,林木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證明自己沒有過錯的概率會更高。之所以法律會規定所有人或者管理人的侵權責任,一是很多時候樹木的折斷表面上是由于自然原因或者第三人等的原因造成的,但實質上與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是否盡到了管理、維護的注意義務有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