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面新聞記者 楊博

  近期,成都市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總隊聚焦“兩客一危一貨”重點領域,持續開展道路運輸違法違規行為綜合治理專項行動,嚴厲打擊各類違法違規道路客貨運輸行為。9月16日,記者從執法總隊獲悉,近日新都支隊查獲一輛擅自改裝的存在嚴重安全隱患的川A籍半掛車。現場執法人員告訴記者,擅自改裝已取得車輛營運證的車輛,不僅需要將車輛恢復原狀,當事人還會被處以5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罰款。

  13日上午,執法人員在新都區陽光林森路開展執法檢查行動時,一輛川A籍半掛車進入執法人員視野,單從外形看,這是一輛普通重型倉柵式半掛車,但“火眼金睛”的執法人員已經“捕捉”到異常——車廂下面多出了一個裝置,遂依法引導該車靠邊停車接受檢查。

  經過現場檢查發現,這輛主要用于物流系統的倉柵式半掛車,被擅自加裝了液壓頂升裝置,變成“偽倉柵式自卸貨車”,存在嚴重安全隱患。據執法人員介紹,系車主為了便利裝卸,全然不顧道路運輸安全擅自改裝車輛。“半掛車加裝液壓頂升裝置改變了車輛原本的裝卸方式,后期在舉升卸貨過程中因重心不穩容易導致車輛側翻或翹頭,引發嚴重的安全事故。”

  執法人員當即對當事人進行嚴厲的批評教育,擅自改裝已取得車輛營運證的車輛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第三十條之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第六十九條第二款的規定,責令改正并處以5000以上20000以下罰款。目前該車已在執法人員的監督下恢復了原狀,當事人被處以5000元罰款。

  執法人員提醒,貨車的安全性能與其出廠登記的技術參數密切相關,一旦擅自改變機動車外形和已登記的有關技術數據,會導致貨車輪胎承受額外重量、剎車能力下降,存在制動距離增長易側翻等行車安全隱患,影響車輛使用壽命,也會影響到后續車險理賠。駕駛擅自改裝車輛上路,不僅嚴重威脅道路交通安全,一旦發生事故,也將承擔沉重的事故責任。請廣大車主、駕駛員朋友切勿擅自改裝和駕駛非法改裝車輛,務必遵守交通規則,確保行車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