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面新聞記者 吳冰清
自拍喜歡美顏,經常去買肉買水果的人也知道,肉攤也喜歡“美顏”。紅的、藍的、綠的……市場上的燈光“五花八門”,照在蔬果肉類上,如同打開了“美顏”,好看是好看了,可“買家秀”和“賣家秀”的落差卻讓消費者苦不堪言。
再過幾天,這樣的“美顏神器”將不再允許——根據國家市場監管總局《食用農產品市場銷售質量安全監督管理辦法》,12月1日起銷售生鮮食用農產品時,不得使用對食用農產品的真實色澤等感官性狀造成明顯改變的照明等設施誤導消費者對商品的感官認知。
該規定被認為對“生鮮燈”下了禁令。存在多年的“濾鏡”可否靠著一紙禁令就輕松“打破”?生鮮燈撤場倒計時,成都市場上改造情況如何?11月27日,封面新聞記者進行了走訪。
已有市場統一更換新燈
鮮肉攤仍是“美顏”重災區
市民陳女士也不知道從什么時候起,無論是市場里,還是路邊小店,商家們都用上了生鮮燈。“看到的都是一片紅艷艷,完全看不出來這些肉到底新鮮不新鮮,看久了,眼睛也難受。”不過,就在最近,她發現自己常去的錦暉東街一家菜市場有了改變,“燈光顏色換了,看起舒服多了。”
11月27日上午,記者在這家菜市場看到,四家豬肉檔口前都掛著統一的射燈。“大概一年前,市場重新裝修,就統一換的這個燈。”一位商家說。
不過,記者走訪城區的天久北巷、萬年場橫街、雙橋路、武成大街多家市場發現,在蔬菜區,燈光基本為白色,可一旦走入鮮肉區,亮堂堂的感覺就消失了,不少商家仍在使用生鮮燈。
“之前用的一般的燈,就會遇到顧客來問,說為啥子我們家的肉看起白卡卡的。”在武成大街一市場內賣肉的林大姐說,用生鮮燈也屬于無奈,“別人用了,我們不用,肯定在賣相上看起就吃虧了。”
不少商家并不知道生鮮燈即將禁用。“沒有聽說過,這么多年了,一直用的這種燈。”王大姐在萬年場橫街經營熟食店20多年,“這種燈比較亮,又不顯得太白,也不像黃色燈光那么吸引蚊蠅。”
商家嗅覺靈敏
網上已經開始售賣“新國標”燈
生鮮燈如何興起?商家們也說不清,但這似乎已成為一種默認的“標配”。
“去買燈,別人問用在什么地方,自然就推薦這種燈。”王大姐認為,使用生鮮燈就是隨大流,“大家都用,就用了。如果都不讓用,就不用。”一旁賣水果的老板也認為并非“故意”使用生鮮燈,“進水果的批發市場,就有賣燈的,就是賣的這種燈。”
對于“禁用生鮮燈”,多數商家都表示“無所謂”。“換了就是了。”天久北巷一鮮肉攤老板稱,已提前訂購了新的燈,“燈到了就換上。”錦暉東街一市場內,生禽冷柜的老板主動拔掉了有顏色的暖光燈,只剩下冷柜照明專用燈,“我覺得正常光看起還自然些。”
在線上,“生鮮燈”已“與時俱進”。記者在電商平臺上搜索“生鮮燈”,依舊有大量產品,價格普遍在幾十元到百元,銷量在數百到上萬不等,最高的一家“已售5萬+”。記者注意到,商家們都在突出位置標注出“新國標”“符合市場監管新規”等字樣。
“新國標”的生鮮燈有什么不一樣?一家網店客服透露,其售賣燈分為白光款和暖光款,分別用于生食和熟食,都是“符合市場新國標”的,但即使是白光燈,其實也不是純白光,“是帶點紫色,照射出來顏色比純白光效果更好。”
打破“美顏”
成都將開展為期1個月專項檢查
讓蔬果肉類打破“濾鏡”,關掉“美顏”。12月1日即將實施的《辦法》規定:“銷售生鮮食用農產品,不得使用對食用農產品的真實色澤等感官性狀造成明顯改變的照明等設施誤導消費者對商品的感官認知”,如有違反且拒不改正者,將處“五千元以上三萬元以下罰款”。
在《辦法》實施前,成都市市場監管局“督哥”也走進市場做好前置服務。開著生鮮燈拍張賣家秀,再關掉燈來張買家秀,“督哥”現場給消費者和經營者展示了“美顏”的迷惑性,并督促市場管理方和經營者趕緊換燈。與此同時,成都多地已陸續通過發放提醒告知書、宣傳手冊等方式對經營者進行宣傳引導。
據了解,自12月1日起,成都市將組織開展為期一個月的專項檢查,督促指導成都市食用農產品市場嚴格按照《辦法》執行,不得使用對食用農產品的真實色澤等感官性狀造成明顯改變的照明設施。
對于所謂的“新國標”生鮮燈,記者了解到,目前,我國對“生鮮燈”的色標特征、色溫值、顯色系數等要素并未明確標準。“我們將根據現場情況來分析和判斷,對于違規的商家,會要求責令整改,如果拒不整改,將依法進行查處。”成都市市場監管局相關工作人員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