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 范芮菱
在地鐵站內,如果遇到有人向你“借錢”尋求幫助,索要你的聯系方式,并承諾會很快還錢,你會怎么辦?
12月22日,記者從成都公安獲悉,日前,成都軌道公交公安民警在火車南站地鐵站,擋獲一名冒充落難人士騙取他人錢財的男子陶某某。成都軌道公交公安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的相關規定,給予陶某某行政拘留6日的處罰。
12月17日16時30分許,乘客吳女士在地鐵火車南站18號線換乘通道準備乘坐地鐵到西博城時,遇到陶某某上前向她求助,自稱來火車南站的路上錢包掉了,想向她借38元錢買火車票。陶某某為取得吳女士信任,向她承諾回家后會通過電話聯系她還錢,并向吳女士索要了聯系方式。見狀,吳女士有些相信,便通過微信掃碼的方式給他轉了38元。隨后吳女士前往18號線準備上車。在上車之前,吳女士越想越覺得蹊蹺,又回到了陶某某借錢的位置,卻發現他已經消失。吳女士隨即反應過來,陶某某可能是騙子,遂聯系車站工作人員尋求幫助。
12月17日17時50分許,乘客周女士在地鐵火車南站1號線站廳中部,同樣被陶某某以錢包遺失買車票為由索要38元。而此時地鐵火車南站民輔警正通過監控查找陶某某,一眼就發現了異常,隨即前往將其擋獲。
成都公安提醒:出門在外,誰都有遇到困難的時候,但遇到陌生人以“錢包被偷”等為由,借錢買車票、吃飯或住宿時,大家要加強甄別,不要盲目相信對方,讓自己遭受財產損失,遇到類似情況請及時聯系車站工作人員或報警。
(成都公安供視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