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 范芮菱
6月1日起,新修訂的《成都市非機動車管理條例》(以下簡稱《條例》)正式實施。為更好宣傳普及條例內容,當天,成都市“新規啟航 守護安全”——《成都市非機動車管理條例》普法宣傳活動在春熙路舉行。

成都交警一分局民警向群眾普法
記者了解到,成都最早于2006年對非機動車管理進行立法,2014年進行了一次修訂。此后,隨著經濟社會日益發展,非機動車管理中存在的問題日益突出,亂停亂放、違規通行等亂象時有發生。新修訂的《條例》正式實施后,將為推動非機動車規范管理,保障城市交通安全,助力城市高質量發展,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條例》涉及成都市行政區域內非機動車的生產、銷售、登記、通行、維修、停放、充換電及其監督管理等全環節。例如,在電動自行車停放與充電方面,明確不得在建筑物的公共門廳、共用走道、樓梯間以及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等區域,或者在人員密集場所的室內區域停放或者充電,不得利用電梯轎廂運載電動自行車及其蓄電池,不得圈占、遮擋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間距,不得違反安全用電要求私拉亂接電線和插座充電等。還規范了駕駛非機動車的行為,明確騎行不能逆行、耍手機、占用機動車道,以及騎電動車要帶頭盔等,違反有關規定將面臨警告或被處以罰款。
“每個人都是自身安全的第一責任人,讓我們一起學法遵法,共筑平安!”活動現場,電動自行車經銷商、外賣員、學生代表、社區居民等人發出倡議。現場還通過有獎競答、歌舞表演等形式向大家科普《條例》,倡導文明出行。
“《條例》的出臺意義重大,貫徹落實更是一項系統工程,需要綜合施策、持續用力、久久為功。”成都市政府相關負責人表示,各級政府部門應當建立健全協調機制,依法履行監管責任,加大普法宣傳,保障快遞、外賣、共享單車等新業態企業履行安全生產主體責任,保障從業人員合法權益;非機動車騎行者要遵守交通規則,不改裝加裝非機動車、不分心駕駛、不醉酒騎行、不違規載人,增強安全意識,讓文明守規成為騎行路上的最好陪伴。
在接下來的三個月,成都交警將以勸導為主,堅持柔性執法。此后將通過開展廣覆蓋、多層次、接地氣、強滲透的宣傳活動,在全市掀起學習宣傳貫徹執行《條例》熱潮,促進全民知曉、全民監督、全民踐行,營造從源頭加強非機動車安全管理的良好法治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