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卷簾正下方堆放紙箱等物資,長時間無人管理和干預 消防卷簾正下方堆放紙箱等物資,長時間無人管理和干預
位于商場二層的一處消防通道防火門多日來一直處于開啟狀態 位于商場二層的一處消防通道防火門多日來一直處于開啟狀態

  近日,封面新聞云投訴平臺收到多個消費者關于成都光環購物公園(以下簡稱“成都光環”)的報料。家住成都市成華區的周先生表示,6月22日上午聽說成都光環開業,第一時間就去逛了下,因為自己從事建筑設計行業,在商場逛的時候發現場內多個消防通道的防火門一直開著,自己逛著很沒有安全感。家住仁恒濱河灣的王女士表示,聽說家附近的成都光環開了,23號去逛了下,在商場里待了差不多30分鐘,就感覺眼睛、鼻子都不舒服,“不曉得甲醛是否超標,家里還有小朋友,幸好沒有帶上一起去!”

  記者現場實拍

  消防通道防火門常開、閉合不嚴,防火卷簾正下方堆放物品

  針對消費者的反饋,封面新聞記者于6月22日傍晚、6月23日下午、6月24日下午不同時間段多次于成都光環實地走訪發現,對于周先生所提及的消防安全相關問題確實存在。據記者現場實拍,位于商場二層的兩處消防通道防火門多日來一直處于開啟狀態,疑似閉門器失效;同樣位于商場二樓的一處消防通道防火門,在關閉狀態下閉合不嚴,有大概5cm寬的縫隙;商場一樓緊鄰“中國黃金”的消防通道防火門處于開啟狀態;商場四樓一處消防通道防火門處于常開狀態,閉門器裝置未連接。

  同時,封面新聞記者還觀察到,在鄰近“讀本屋”一側的消防卷簾正下方堆放有紙箱等物資,長時間無人管理和干預。

  據住建部發布的國家標準《建筑防火通用規范》,編號為GB 55037-2022中的6.4.1條規定,防火門、防火窗應具有自動關閉的功能,在關閉后應具有煙密閉的性能。6.5.1規定,建筑內部裝修不應擅自減少、改動、拆除、遮擋消防設施或器材及其標識、疏散指示標志、疏散出口、疏散走道或疏散橫通道,不應擅自改變防火分區或防火分隔、防煙分區及其分隔,不應影響消防設施或器材的使用功能和正常操作。

  同時,國家標準對防火門各搭接處的縫隙大小有明確要求:對鋼質防火門,要求其扇與門框搭接不得小于10mm,扇與門框之間的兩側縫隙不得大于4mm。防火門安裝完畢以后的縫隙不能過大(門扇與門框間隙不大于10mm,門扇與門扇間不大于4mm,門扇與地面不大于5mm),否則防火門的密閉性能難以保證,也難以體現其在火災條件下抑制火災及煙氣蔓延的作用。

小朋友涉足人行道下的水中,無商場工作人員干涉小朋友涉足人行道下的水中,無商場工作人員干涉

  涉水區無人看管,近水處電線接頭暴露在外

  據成都光環的官方微信公眾號介紹,商場內的“山里”景觀將山川、自然、流水濃縮于一條上千平米的漂浮水晶連廊內。封面新聞記者于6月22日傍晚在該造景處觀察到,位于該景觀中部的人行走道上,一位小朋友涉足人行道下的水中,同時雙手放置于與身體幾乎等高的水池里,而旁邊就是商場張貼的“請勿嬉水 有電危險”的提示,整個過程無任何商場工作人員進行干預和提醒。

  記者還觀察到,就在小朋友誤入的同一區域,疑似燈帶的電線暴露在外,肉眼可見藍色紅色電線和藍色膠帶露出,原本應該包裹住電線的白色絕緣線槽已斷裂。而距離該電線暴露處正下方不足20cm就是商場為造景放入的水。

使用甲醛檢測儀于成都光環室內實測數據(僅供參考)使用甲醛檢測儀于成都光環室內實測數據(僅供參考)

  社交平臺多人反饋,商場內空氣質量差

  對于王女士反映的商場內空氣質量差的問題,也并非個例。近日,在小紅書、大眾點評等平臺上,封面新聞記者發現大量關于成都光環空氣質量差的評論。有不少人表示,近幾天去了商場,整體體驗感欠佳,在商場內停留時間久了會有頭暈、頭痛、眼睛痛等癥狀。記者分別于6月22日、6月23日在商場二樓同一點位使用“希望樹品牌甲醛檢測儀”監測空氣質量,儀器顯示的HCHO數值(甲醛,化學式HCHO或CH?O,式量30.03,又稱蟻醛。無色氣體,有刺激性氣味,對人眼、鼻等有刺激作用。)分別為0.185和0.192,儀式顯示數據已超過安全值。

  據國家標準《居室空氣中甲醛的衛生標準》規定:居室空氣中甲醛的最高容許濃度為0.08毫克/立方米(0.08mg/m3)。

  6月23日,記者在商場的奈爾寶門口采訪了家住商場附近的章女士,其表示:“之前聽說商場要開一家很大的奈爾寶,想先來實地打探一下,結果發現還在裝修。剛剛在這個商場溜達了一圈,味道太大了,眼睛都熏得難受。就算這個奈爾寶開業了,短時間內都不敢帶家里的小朋友來,還是害怕甲醛超標對健康有影響。”而正在跟卡通玩偶Loopy合影的小蔓告訴記者:“光環這個Loopy還多乖的,等下準備去看看周邊。但是商場里面的味道太大了,感覺不太舒服。之前聽說重慶光環的植物景觀很洋氣,結果今天來成都光環一看,怎么很多植物都是塑料的,一下就沒有美感了。”

  商場回復:現場情況不是很清楚,核實后答復

  針對消費者反映的商場消防安全和甲醛是否超標的問題,封面新聞多次致電成都光環官方客服電話,該電話一直未能接通。6月26日中午,記者再次致電香港置地成都公司辦公室,接聽電話的前臺工作人員表示,針對成都光環商場內的消防隱患相關問題自己不清楚,會記錄后聯系反饋給商場物業。針對消費者提及的空氣質量問題,其表示需要咨詢相關部門,待會兒會由商場負責人回電反饋。截至記者發稿,暫未收到任何回復。

  律師說法

  就成都光環的消防安全問題,記者采訪了北京國楓律師事務所的劉元濤律師。劉律師表示:關于商場內多個消防門無法關閉,防火卷簾下放置物品的現象,確實存在較大的安全隱患。從法律的角度,《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第十六條規定機關、團體、企業、事業等單位應當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職責:(一)落實消防安全責任制,制定本單位的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規程,制定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二)按照國家標準、行業標準配置消防設施、器材,設置消防安全標志,并定期組織檢驗、維修,確保完好有效;(三)對建筑消防設施每年至少進行一次全面檢測,確保完好有效,檢測記錄應當完整準確,存檔備查;(四)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車通道暢通,保證防火防煙分區、防火間距符合消防技術標準;(五)組織防火檢查,及時消除火災隱患;(六)組織進行有針對性的消防演練;(七)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消防安全職責。

  同時,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第六十條:單位違反本法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責令改正,處五千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款:(一)消防設施、器材或者消防安全標志的配置、設置不符合國家標準、行業標準,或者未保持完好有效的;(二)損壞、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設施、器材的。

  對此,根據《消防監督檢查規定》,群眾可以向公安機關消防機構進行投訴舉報,公安機關消防機構應當及時受理、登記,對舉報投訴占用、堵塞、封閉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其他妨礙安全疏散行為,以及擅自停用消防設施的,應當在接到舉報投訴后二十四小時內進行核查。在消防監督檢查中,公安機關消防機構對發現的依法應當責令限期改正或者責令改正的消防安全違法行為,應當當場制作責令改正通知書,并依法予以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