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面新聞記者 于婷

  聚在一起,吃點夜宵,看球喝酒,成了不少人在這個夏天的“儀式感”。近日,成都武侯公安治安大隊接到轄區居民舉報,少陵路一家酒吧內有人在下注賭球。經初步摸排,確定這是一起有組織的涉歐洲杯賭球活動。隨后,治安大隊聯合刑警大隊、相關派出所成立專案組,根據線索開展情報研判和偵查工作。

  經調查,“歐洲杯”開賽前,某酒吧工作人員王某、易某某、李某某等人就相約通過歐洲杯“撈一筆”。

  他們先是在某小區租了一套房,采購了多臺電腦,成立了所謂的“工作室”,通過非法渠道購買了境外某網站賬號,掌握外盤賭球賠率,隨后在微信群、朋友圈、QQ、抖音等社交平臺上發布信息招攬線上“客戶”,并在一些酒吧、KTV招攬線下“客戶”,主要針對當晚比賽勝負關系、凈勝球數等,根據境外賠率坐莊下注。因為掌握了境外平臺賭球賠率,該團伙基本可以穩賺不賠。

  自今年6月中旬以來,該團伙共招攬180余人參與下注,下注流水高達130余萬元,非法獲利20余萬元。

  目前,犯罪嫌疑人王某、易某某、李某某等9人因涉嫌聚眾賭博罪,依法被刑事拘留,盛某某等100余人因參與賭博,被處以行政拘留、罰款等處罰。

  民警提醒,利用信息網絡、通訊終端等組織賭博活動,以營利為目的,為賭博提供條件或者參與賭博賭資較大的,都可能違反《治安管理處罰法》第70條或者《刑法》第303條,構成賭博違法犯罪行為,可以“開設賭場罪”或“賭博罪”予以查處打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