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觀新聞記者 范芮菱
9月6日,川觀新聞記者從成都交警二分局獲悉,該局在開展“凈窗”行動中,專項打擊駕駛證“買分”“賣分”違法行為,全鏈條打擊查處了一個“買分賣分”違法團伙。
8月14日,饒某某到交警二分局車管服務大廳處理號牌為一小型普通客車的電子警察違法記錄。由于處理的電子警察違法記錄高達47筆,且饒某某在辦理過程中對自己要處理的違法記錄含糊其辭,引起了民警的警覺,認為他有“買分賣分”的嫌疑。該局遂進一步開展深入調查,一路挖出了以嫌疑人杜某為主的“買分賣分”違法團伙。

民警在辦理中發現異常
經查,蘇某因為車輛電子警察違法記錄過多,為逃避記分管理和交通安全教育學習處罰,聯系到“分串串”杜某買分,再由杜某組織“賣分人”饒某某、劉某、雷某某、鄧某某、陳某某、劉某某等6人先后代其處理共記63分的電子警察違法記錄。在此過程中,“分串串”杜某以40元1分的價格收購駕照分,再以150元左右1分的價格賣給蘇某,杜某從中違法獲利7100元;“賣分人”饒某某等6人違法獲利共2520元。
最終,根據相關法律規定,公安機關依法對“買分人”蘇某,“分串串”杜某,“賣分人”饒某某、劉某、雷某某、鄧某某、陳某某、劉某某,一共8人分別處以行政拘留五日,并處罰款200元的處罰。
“此起案例中,買、賣駕駛證分數是嚴重干擾正常交通管理秩序的違法行為,均構成提供虛假證言,不管是‘分串串’、賣分方還是買分方,輕則行政拘留、罰款,重則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且該違法行為不以牟取利益為認定標準,因此,即便是朋友、親戚之間幫忙代扣,也會構成提供虛假證言的違法行為?!背啥冀痪崾?,廣大駕駛人要自覺遵守道路交通法規,做到安全、文明駕駛,避免發生交通違法,杜絕“買分”“賣分”“代扣分”的違法行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