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新華社報道,9月13日晚間,遼寧省沈陽市大東區大北街道一居民樓發生火災,事故已造成4死3傷。據初步了解,火災因電動自行車在樓下充電過程中著火,引燃樓體保溫層引發。

  電動自行車室內充電或違規改裝、更換鋰電池極易引發安全事故。

  9月15日,紅星新聞記者走訪成都部分小區發現,一些老舊小區仍存在電瓶車違規停放和違規充電的問題。

  走訪:

  部分老舊小區仍有“飛線充電”

  記者走訪時發現,近年來人們的安全意識以及自覺性都加強了許多。在走訪的樓齡較小的小區中,并沒有看到有電瓶車上樓的現象。不少居民表示,現在不僅自己的電瓶車不上樓,看到有人推車上樓,他們都會主動勸說或制止。但是,樓齡較老的小區的電瓶車安全問題仍較為明顯。

  15日上午,在成都市金牛區營康西路65號院小區,記者看到該小區的一處非機動車停車棚面積小。停車棚工作人員告訴記者,在今天幾乎停滿的狀態下,也大約只有六七十輛車。此處停車棚為收費模式,根據車子大小等區別,收費價格在每個月45元~60元不等。院落微網格員羅瓊芳告訴記者,其實小區不止這一個非機動車停車棚,還有其他幾處,只是有大有小的區別,有的是幾個小院共用一個停車棚。

  公開資料顯示,營康西路65號修建于1992年,1994年陸續入住,在2017年以前是一個有1000余戶的大院落。后來,在改造時將大院拆分為10個小院。這么大的院落里,雖然有非機動車停車棚,但記者看到幾乎每個單元門口都停著不少電瓶車,大多停在露天,有的停到了單元門內狹小的通道處,有的堵塞消防通道。

  在走訪中,記者還看到有兩戶從家里拉線給電瓶車充電的現象。一戶是從二樓牽線給電動車充電,另一戶是從三樓“飛線充電”。記者嘗試找到屋內居民,但多次敲門無人回應。

  社區:

  針對不規范使用電瓶車的行為會進行勸導

  羅瓊芳說,在白天確實有很多電瓶車停放在單元門口等處,可能是因為居民外出辦事臨時停放的,一般到了晚上很多人都會停到規定區域。但是,也有一些不聽勸的居民不停放在車棚,“我們和社區、公安一直在宣傳,都在勸大家,也希望通過媒體呼吁大家主動安全停放電瓶車,尤其不要飛線充電?!绷_瓊芳表示。

  隨后,記者又來到營康西路184號院,這里的情況和營康西路65號院小區類似,雖然大門口張貼著院委會請住戶將電動車和自行車停放在車棚內的告示,但電瓶車違規停放和違規充電的問題仍比較突出,也存在飛線充電的情況。

  針對這種情況,記者聯系到了院落所屬的奧林社區。社區工作人員向記者介紹,平時針對居民不規范停放電瓶車和不規范充電的情況,他們都會給予勸導,每個月在小區都有工作人員向居民宣傳關于電瓶車的安全知識。小區每一單元都張貼了宣傳海報、警示標語。

  另外,金牛區消防救援大隊表示,一些老舊院落居民的安全意識薄弱,針對這種情況,他們通過開展消防宣傳,比如廣泛張貼宣傳畫、入戶宣傳、短信群發溫馨提示以及公眾號推送電動車防火知識等手段,努力加強電動車消防安全管理。如果接到不規范停車的情況,消防部門將到現場核實情況。在此,建議市民可以撥打12345提供線索。

  提醒:

  電動自行車違規停放充電將承擔法律責任

  記者了解到,本月初,成都消防公布數據介紹,2024年1~8月,成都市共接報電動助力車(電動三輪車、電動兩輪車)火災197起,造成5人受傷,經統計,直接財產損失約58.66萬元。近期調查的12起因電動自行車蓄電池故障引發的火災中,有11起都是鋰電池火災,占比91.67%。

  6月1日起施行的《成都市非機動車管理條例》(簡稱《條例》)中,對于停放與充電進行了專門的說明:

電動自行車停放與充電,應當符合用電安全要求,確保消防安全,不得在建筑物的公共門廳、共用走道、樓梯間以及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等區域,或者在人員密集場所的室內區域停放或者充電;不得利用電梯轎廂運載電動自行車及其蓄電池;不得圈占、遮擋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間距;不得違反安全用電要求私拉亂接電線和插座充電;不得違反其他消防安全規定。

  在法律責任方面,《條例》指出:

在建筑物的公共門廳、共用走道、樓梯間以及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等區域,或者在人員密集場所的室內區域停放或者充電,利用電梯轎廂運載電動自行車及其蓄電池,圈占、遮擋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間距的,由消防救援機構責令改正,對單位處五千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款,對個人處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

  提醒各社會單位、住宅物業服務企業及廣大群眾認真自查自改違法違規行為,主動消除電動自行車安全隱患。對電動自行車“進樓入戶”“飛線充電”行為屢勸不改、屢改屢犯的有關個人和非法改裝等問題,有關部門將依法從嚴查處。

  紅星新聞記者 戴佳佳 攝影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