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民反映從雙流國際機場下飛機后,遇到“黑車”喊客人員,其稱“坐車出行可打表計費”,但該車并非出租車。市民實際乘坐后,原本全程60元左右的費用,卻被收了155元。
9月24日,紅星新聞記者從成都市交通運輸局綜合行政執法總隊機場支隊三大隊了解到,目前涉事司機因涉嫌非法營運,將面臨1萬元至3萬元罰款處罰。

▲齊先生拍到的計費軟件價格
“打表計費”每公里6.53元?
原本60元的費用被收155元
根據市民齊先生的反映,9月4日12時許,其在雙流機場下飛機后,想要打車前往火車東站西廣場。由于現場人比較多,一位喊客人員稱可以“打表計費”,齊先生便上了喊客人員的川A7****車上。
上車后,齊先生發現,所謂“打表計費”并非用出租車的計價表計費,而是使用手機軟件自行打表。行程結束后,齊先生看到駕駛員的手機計費軟件上顯示為155元,相當于每公里6.53元。意識到被宰后,齊先生撥打12345熱線反映相關問題。
“我們接到市民反映的情況后,就立即開展了前期摸排,分析其進出停車場的規律,在重點時段強化對該車的查控力度。”成都市交通運輸局綜合行政執法總隊機場支隊三大隊執法人員張興告訴記者,為了掌握該車非法營運的客觀證據,執法人員經過多日蹲守,終于在9月11日10時20分左右成功將其擋獲。
經現場檢查發現,從該車下來的1名乘客與駕駛員互不認識,乘客原計劃搭乘該車前往火車東站。“該車所有人為伍某,核載7人,使用性質是非營運。駕駛員開始對當日和9月4日拉載乘客用手機軟件打表計費收費事宜極力否認,但在其手機計費軟件和9月4日的收款記錄等證據面前,當事駕駛員無法再對違法違規行為進行否認。”張興說。

▲執法現場
目前,機場支隊已依據《成都市客運出租汽車管理條例》相關規定,對駕駛員伍某以涉嫌“未取得本市巡游車經營許可,擅自從事客運出租汽車經營”進行立案調查,同時將其喊客行為線索移交省公安廳機場公安局雙流機場分局。據悉,機場公安部門擬對其作出行政拘留5日的行政處罰決定。
今年以來
累計查處各類道路運輸違法違規案402件
此類車被查處后將面臨什么樣的處罰?張興介紹說,該駕駛員未取得本市巡游車經營許可,擅自從事客運出租汽車經營,涉嫌違反《成都市客運出租汽車管理條例》第八條,依據《成都市客運出租汽車管理條例》第五十七條第一款之規定,駕駛員將面臨責令停止違法行為及一萬元以上三萬元以下的罰款。
“非法營運不僅擾亂城市客運市場秩序,還對乘客的人身安全造成極大威脅。”張興說,乘坐非法營運車輛的危害在于:
一方面其駕駛員未經過正規營運車輛駕駛培訓,沒有受過相應的安全教育指導,不具備道路旅客運輸從業人員的基本要求,再加上為了經濟利益,超速、超員、超載及違反交通法規現象普遍,安全隱患極大;另一方面,非法營運車輛保險手續不齊全,無正規營運車輛承運人責任險,發生重特大事故后,沒有能力賠付,乘客的生命財產權益得不到保證。
“在此提醒廣大市民,出行乘車一定要通過正規渠道,選擇合法營運車輛,珍愛生命、拒乘‘黑車’!”
據了解,自今年7月啟動百日攻堅專項執法行動以來,機場支隊采取重點區域嚴治、重點時段嚴控、重點違法行為嚴懲等方式切實消除安全隱患,同時聯合機場公安、交警部門,在雙機場重點區域展開聯合執法專項行動,形成交警天網篩查、交通數據核實的工作機制,共查處各類交通運輸違法違規案175件。自2024年以來,累計查處各類道路運輸違法違規案402件,其中非法營運案件45件,強力維護了雙機場交通運輸秩序。
紅星新聞記者 閆宇恒 圖據受訪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