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面新聞記者 吳冰清

  國慶假期期間,陜西的盧女士和女兒來四川旅游,卻因一段小插曲擾亂了心情。

  10月4日,盧女士在成都寬窄巷子魔高看川劇表演,門口攬客的工作人員說的28元/位,然而,進去后,還未找到位子坐下,就被“追著要茶水費”,無奈之下,兩人只好買了兩杯最便宜的茶,花費96元。

  無奈之下盧女士買的兩杯茶

  “這不就是強制消費嗎?”盧女士越想越生氣,她認為,收費項目應該明示,“我們只想明明白白消費。”

  進門前說“茶水單點”進門后就“一茶一位”

  最便宜的茶48元/杯

  來四川旅游,盧女士心心念念想看一場川劇表演,“喝著蓋碗茶,看著變臉,也想享受一下四川人安逸的生活?!?/p>

  10月4日下午,她和女兒來到寬窄巷子,剛走進窄巷子沒多遠,看到一家叫“魔高”的店門口,有工作人員在吆喝川劇表演。

  店門口

  “我當時就問了表演有多長時間、怎么收費,說的是,20分鐘,每人28元,先收費,再進去?!北R女士還覺得這價格挺實在,她還隨口問了一句茶水要錢嗎,對方的回復是“茶水可以單點”。

  門口“川劇變臉 28元/位”的牌子

  于是,盧女士和女兒支付了56元進了店里?!叭诉€很多,都坐滿了,剛開始我們就站在后面?!北R女士說,這時,來了一位女服務員,“一來就讓我們點茶,我就拒絕了,說看看戲再說?!睕]多久,服務員引著她和女兒去了臺子旁邊一個加座坐下,“坐下后,又讓點茶?!?/p>

  盧女士告訴封面新聞記者,門口服務員說的“茶水單點”,在她的理解里,是“自己需要就點,不需要可以不點”。然而,此時服務員的說法卻是“一茶一位”,“我問不買可以嗎,服務員說不可以,一茶一位?!?/p>

  在多次拒絕無果后,盧女士無奈選擇了最低價位的菊花茶,“周圍的人,都看著呢,只好買了,48元/杯。這不就是忽悠你進去,然后強制消費嗎?”

  記者探訪:店門口只有“28元/位”的牌子

  吐槽“茶位費”的游客還不少

  盧女士說,旁邊站著的一家游客也被要求買了茶,“直到我看完表演走的時候,他們也沒坐下,估計要等著下一場了吧。”鄰桌的游客帶著小孩,“說了孩子不喝茶,還被迫點了奶茶?!?/p>

  10月8日上午11點,記者以游客的身份來到這家店,門口廣告牌上寫著“川劇變臉 28元/位”?!?8元/位,包括所有的表演。”門口的一位工作人員說,觀眾滿10人即可演出,“現在有兩位了,你可以進去喝點茶休息一下?!闭麄€過程并沒有提到茶水另外收費。

  下午2點半,記者再次詢問價格,門口另一位工作人員也是同樣的說法?!?8元/位,先買票,現在都是前兩排的位子?!碑斢浾邌柤?8元是否包括茶水,得到的答案是“茶水單點”。明確表示不要茶水后,這位工作人員稱“沒有點茶水,你就坐2樓,2樓就沒有互動?!?/p>

  記者注意到,在某點評網站上,這家店有不少“半顆星”評價,其中不少都提到了“茶位費”?!敖o了錢才說,茶水需要另付?!薄坝须[形消費,不推薦來,上一次當就行了。”“注意,茶水里面是必須點,不要說你不喝茶就不點哦。門口銷售說話挺誤導人的。”

  律師:侵犯自主選擇權 屬于強制消費

  四川消委法律顧問謝文強律師認為,商家的行為侵犯了消費者的選擇權,屬于強制消費。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九條之規定:“消費者享有自主選擇商品或者服務的權利。消費者有權自主選擇提供商品或者服務的經營者,自主選擇商品品種或者服務方式,自主決定購買或者不購買任何一種商品、接受或者不接受任何一項服務。消費者在自主選擇商品或者服務時,有權進行比較、鑒別和挑選?!?/p>

  謝文強表示,商家刻意隱瞞服務真實情況,在消費者進入茶館后再次強制收取消費者茶水費,侵犯了消費者對服務的自主選擇權,違背了消費者真實意思。“這是經營者強行搭售商品或者附加其他不合理條件的強制消費行為?!敝x文強稱,消費者可以撥打12315投訴,要求退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