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面新聞記者 曹菲
消費者在平臺成功預訂了民宿,凌晨入住卻被物業攔在大門外2個多小時,理由是“這里只有私宅,不允許外人進入”,直到報警后才成功入住……10月29日,曾小姐向封面新聞記者講述了在成都入住民宿時的遭遇。事后,她質疑平臺未對房東經營資質進行審核便上架房源,導致其權益受到損害,向平臺申請退款,卻被拒絕。
消費者:
凌晨入住民宿被攔 要求平臺退款被拒
10月19日,曾小姐通過美團預定了成都萬科天薈小區一間民宿,10月26日至27日入住,房源共有4間臥室,可住8人,房費798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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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事民宿所在小區。 曹菲 攝
26日晚7點半左右,曾小姐一行12人到達民宿所在小區,物業人員稱該民宿最多入住8人,不能一起進去。“我們其實都住在成都,訂這間民宿是為了吃飯、聚會的,既然物業說不能一起進,我們就決定去外面吃飯。”她說。
幾個人進入民宿放下行李后,當晚8點40分左右離開,吃完飯后,其中8人于凌晨2點多返回民宿。這一次,她們被攔在了小區大門外。
“物業不承認小區里有民宿,說里面只有私宅,不允許外人進入。”曾小姐說。物業先聯系了民宿業主,對方稱將房子長租給別人了,對于開民宿一事并不知情;房東電話則一直打不通。雙方僵持到凌晨3點半,她們無奈選擇報警,經警方協調,終于在凌晨4點多成功入住,到27日上午10點退房,入住時間不到6個小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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凌晨入住時,幾名消費者被攔。 受訪者供圖
“我們作為消費者并不知道房東有沒有經營許可證,能不能開民宿,民宿既然能成功上架、預訂,平臺就應該保證我們享受到約定的服務。”曾小姐說,“事后,我們向平臺申請退款,平臺以我們已經入住為由不給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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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訴人在平臺成功預訂該民宿。 受訪者供圖
物業:
房東無經營資質 已自主下架房源
29日下午1點,記者來到萬科天薈小區,一名物業工作人員證實了當晚的糾紛。
“我們小區一名業主將房子租給了別人,租戶私自將房子包裝成民宿上架平臺,沒有經營執照,也沒有得到業主的同意。”該工作人員說,“我們當天收到了其他業主投訴,把這個事情處理了,房東已經將民宿下架,我們小區里現在沒有民宿,也不允許經營民宿。”
隨后,記者向美團民宿證實,涉事民宿房東已經自主下架了房源。
平臺:
不強制房東辦理營業執照 已入住無法退款
29日下午,記者嘗試在平臺進行房東認證,不到10分鐘認證成功,全程無需上傳相關營業執照及衛生、消防許可證,只需要上傳房產證、租賃合同、水電繳費記錄,三選一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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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在平臺成功認證房東,全程不需要提供營業執照。
“民宿不像酒店,不需要有相關證件,在《電商法》里面,對于這種小額經營者年收入在10萬以內的,目前不強制他們去辦理營業執照,如果當地有要求小區不允許開辦民宿的,監管部門查到了,給我們發函的話,我們平臺會作強制下架處置。”美團民宿客服在接受記者采訪時說,“涉事的房東也沒有辦理相關證件,是以自然人的身份上線的。”
針對消費者退款問題,該工作人員回復,用戶經協調后成功入住了,這種情況下平臺無法強制退費。“考慮到用戶的入住體驗,我們給用戶申請了200元補償,她們沒有認可。”她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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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師:
開民宿需取得相應執照許可 消費者有權申請退款
河南澤槿律師事務所主任付建認為,住宅小區可以開辦民宿,但要符合成都有關民宿業發展規定。根據《成都市旅游民宿管理辦法》第五條的規定,設立旅游民宿需要滿足選址符合國土空間規劃、經營場所環境衛生、建筑結構安全可靠、具備必要的安全消防設施等條件。另外,根據《民法典》規定,將住宅改為經營性用房的,還要取得有利害關系的業主一致同意;要依照法定程序登記備案,取得相關營業執照、衛生消防許可等。目前看,平臺的認證操作存在漏洞,只要求房東提供房產證、租賃合同、水電繳費記錄其中一樣,不能準確顯示房源歸屬以及合法經營情況。民宿屬于住宿服務行業,經營許可證是開展合法經營活動的重要憑證,平臺不要求提供,這是監督管理存在漏洞。
此外,他認為消費者有權申請退款,因為商家并沒有提供合同約定的相應服務,即保證消費者順利入住,消費者有權要求商家承擔違約責任。
付建還建議,相關部門要加強對民宿平臺的監督檢查,確保平臺和房東遵守法律法規;建立投訴處理機制,及時處理消費者的投訴和舉報;通過宣傳教育,提高消費者的法律意識和自我保護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