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在線記者 范芮菱
11月6日,記者從成都交警五分局獲悉,該局近日在開展酒醉駕專項整治行動中,查處了一名醉酒駕車載客的網約車司機。
10月16日23時25分許,張某駕駛一輛營運小型轎車,在滬蓉高速成都收費站入口處被執(zhí)勤民警擋獲。民警對其進行了呼氣式酒精測試,結果為138毫克/100毫升,已達醉駕標準。后經成都市公安局道路交通事故物證鑒定所鑒定,張某血液中的乙醇濃度為169.7毫克/100毫升,系醉酒駕駛機動車上道路行駛。
![](http://n.sinaimg.cn/sc/crawl/116/w550h366/20241107/8ee7-ea7fb8787a977c84367a978ed9b24a70.jpg)
與其他普通醉駕案件不同的是,在被民警查處時,張某所駕駛的這輛營運網約車內還載有兩名尚未抵達目的地的乘客。張某的行為不僅嚴重違反道路交通法律法規(guī),更無視自己和乘客的生命財產安全。經過辦案民警的深入調查,發(fā)現案發(fā)當日張某喝了半瓶左右的白酒,休息到晚上10點左右,自認為已經酒醒便開始接單載客。
![](http://n.sinaimg.cn/sc/crawl/116/w550h366/20241107/c8b7-ba14012880ea782b9b9e8a3738c95fe3.jpg)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關規(guī)定,醉酒后駕駛營運機動車將被吊銷機動車駕駛證,10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且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后,不得駕駛營運機動車。張某醉酒駕駛載有乘客的營運機動車上道路行駛,屬從重處罰情節(jié)。目前,該案件已移交司法機關進一步處理。
成都交警提醒,飲酒一分醉,駕車千分險。酒駕醉駕危害深遠、代價沉重,切勿心存僥幸,以身試法。一定要謹記開車不喝酒,喝酒不開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