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面新聞記者 趙紫萱
11月6日,封面新聞接到王先生反映,他被成都一房屋租賃公司“套路”:明明告知中介是短租,中介卻在合同內寫了一年合約。王先生要求退房退租,卻被中介拒絕。
事情是否像王先生所說?當天,記者采訪了王先生和錦尚雅居(成都)住房租賃有限公司經紀人李先生。
租客稱遭到中介引導簽字
簽完后發現租賃時間為一年
王先生說,10月10日,他與錦尚雅居員工李先生約好看房。“該員工在明知我短租情況下,引導我簽署了一份電子合同,在簽字時,該員工并未告知我簽的為合同,只給我說簽字證明定金交了,也并未告知我合同為一年租期。”
據王先生描述,當時他交了定金和一個季度的租金3289元,隨后李先生給他一份二維碼,讓他掃開后,李先生立即將這份文件翻到最底部點擊了確認,讓王先生簽字,王先生稱并不知道這份文件是合同。
合同顯示,簽訂的租期為一年。
10月11日,王先生看到合同,合同顯示的一年租約,王先生覺得被騙,要求退租。“當時中介讓我住著,他們幫我轉租。我在出租屋住了4天,自己也在找人轉租,但租不出去。”王先生說。
10月21日,王先生要求退租退費共計3289元,但中介以租客入住未滿一個月按一月房租計算,以及合同約定賠償2個月房租為由,只愿意退押金700元。
雙方為此事爭執不斷,令王先生惱火的是,中介刪掉了他的聯系方式,對此事置之不理。
租客王先生稱根本不知道合約簽約的是一年
租客王先生稱中介騙簽
租賃公司回應:
提前已告知租客為一年簽
對于此事,租賃公司有另一種說法。11月6日,記者聯系到了錦尚雅居(成都)住房租賃有限公司經紀人李先生。
李先生說,當時王先生掃碼后,翻看了合同,自己未動過王先生手機。“我肯定是提前告知他(王先生)我們簽訂的一年,簽一年是我們公司的要求。”
李先生還告訴記者,王先生一直強調短租,卻從未告知是多久。“我們都是按照合同辦事,他也報警了,我們公司沒問題,如果有問題可以起訴我們,我們也不怕。”李先生說。
律師說法:
租客如能證明中介刻意隱瞞
則有權請求撤銷合同
四川法奧律師事務所管委會主任代鵬表示,如果租客能夠證明中介刻意隱瞞租期這一關鍵信息,導致租客在重大誤解的情況下簽訂了合同,那么租客可能有權請求法院撤銷合同,并要求退還已支付的款項。如果租客無法充分證明中介存在刻意隱瞞行為,或者租客在簽字前有審查合同的義務但未認真履行,那么租客可能難以解除合同并要求退租。
租客在租房時可以通過以下方式規避風險:1。仔細閱讀合同條款:在簽署租房合同之前,務必仔細閱讀并理解每一條款,包括租期、租金、押金、維修責任、違約責任等。2。 明確重要事項:對于租期、租金支付方式、房屋設施狀況等重要事項,要與中介或房東進行明確的溝通,并確保在合同中準確體現。3。 留存溝通記錄:如果與中介或房東有關于租房的口頭或書面溝通,盡量留存相關記錄,以備日后可能出現的糾紛。4。 核實中介資質:選擇正規、有良好信譽的中介公司,并核實中介人員的從業資質。5。 實地查看房屋:在簽訂合同前,親自實地查看房屋,了解房屋的實際狀況和周邊環境。6。 咨詢專業人士:如有必要,可以咨詢律師或有租房經驗的朋友,獲取相關建議。總之,簽署合同是一個重要的事情,一旦簽署就要受合同約束,自己要足夠重視,不能過分依賴對方的口頭陳述,更不能因為是電子合同而不重視,否則自己將承擔相應的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