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在線記者 范芮菱
11月19日,記者從成都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獲悉,日前,成都市天府大道發生一起車禍,一輛渣土車轉彎時與一輛電動兩輪車相撞,電動車駕駛員被渣土車碾壓。
11月14日,閆某某駕駛重型自卸貨車沿天府大道輔道由南向北行駛。13時01分許,車輛行駛至天府大道與天府四街交叉路口進行右轉彎過程中,與王某某駕駛直行的電動兩輪車發生碰撞并碾壓,致王某某受傷,后經醫院搶救無效死亡。
事故發生后,成都交警事故預防處重案大隊聯合成都交警六分局立即啟動了事故深度調查,成立專案組對涉事車輛、駕駛員、事故現場及事故中涉及的相關責任單位進行全面調查。經初步認定,此次交通事故閆某某承擔全部責任。
此外,專案組發現該渣土車存在機件不符合技術標準、車輛嚴重超載的情況。肇事車輛當天在雙流區某工地裝載渣土,工地土方負責人楊某在現場裝載過程中未履行安全管理主體責任,安全隱患排查落實不到位,放任車輛超載裝載出場。肇事車輛實際車主蘇某、廖某某對車輛進行加高貨箱欄板改裝,通過超載運輸謀求利益,無視車輛超載行駛安全隱患。
11月15日,公安機關依法對涉嫌重大責任事故罪的楊某、蘇某、廖某某采取刑事拘留強制措施,對涉嫌交通肇事罪的渣土車駕駛員閆某某采取刑事拘留強制措施。目前,案件正在進一步偵辦中。
下一步,成都交警將針對重點車輛的嚴重道路交通事故和突出交通違法行為,堅持溯源追責,對涉事車輛所屬企業的各類違法犯罪行為依法依規嚴格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