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在線記者 吳亞飛

  12月30日,四川在線記者從成都市民政局獲悉,經成都市政府研究決定,從2025年1月1日起提高成都市最低生活保障標準。

  四川天府新區、成都東部新區、成都高新區、錦江區、青羊區、金牛區、武侯區、成華區、龍泉驛區、青白江區、新都區、溫江區、雙流區、郫都區、新津區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統一提高到家庭月人均收入990元;簡陽市、都江堰市、彭州市、邛崍市、崇州市、金堂縣、大邑縣、蒲江縣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統一提高到家庭月人均收入950元。

  據悉,自2022年以來,成都市連續3年提高城鄉低保和特困人員救助標準,每月按時、足額發放救助保障金,對困難群眾救助補助資金實行全過程監管,有效保障13萬余名低保、特困供養人員基本生活。

  今年按照民政部、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國家統計局《關于進一步做好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確定調整工作的指導意見》(民發〔2024〕16號)要求,成都市進一步規范低保確定和調整工作,科學合理測算確定低保標準與當地上年度居民人均消費支出掛鉤的量化比例,統籌兼顧,進一步健全完善低保等社會救助標準動態調整機制,盡可能減少物價上漲等因素對困難群眾基本生活帶來的影響。

  下一步,成都市民政局將繼續秉持“應保盡保、應救盡救”的原則,持續關注困難群體,聚焦精準救助,構建多層次、立體化、全覆蓋的社會救助體系,切實增強兜底功能、提升服務能力,讓每一位困難群眾都能感受到黨和政府的關懷與社會的關愛,不斷提升困難群眾的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