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網成都1月3日電 (記者李平)“警官,我的東西丟了,里面有大量現金和金銀首飾。”1月1日下午,一位女士急沖沖來到成都市公安局郫都分局和平街派出所報案。
原來,12月31日晚,該女士從都江堰回到位于郫都區龍湖二期家中后,才發現車上一包東西遺失,包內有現金和金銀首飾若干。通過查看監控錄像,發現在高速公路上時東西都在車上,女士便懷疑是在小區地下停車場開車門時掉在地上。
民警立刻前往現場。經過走訪,小區門衛提供了一個重要線索:有一太婆撿到一包東西,和失主所說的東西相符,太婆還留下了自己的地址是X棟X單元1404。
民警立刻上門,該業主卻表示家里面沒有老人,也沒有撿到東西。經過一番走訪,周圍鄰居也表示該戶確實沒有老人。民警再次挨家挨戶詢問,依然找不到這位太婆。
多番走訪沒有結果,民警回到小區監控室,從幾十個探頭的監控視頻開始仔細分析,足足看了3個多小時,終于一位太婆出現在監控畫面中。“就是她!”民警根據體貌特征和手里的東西判定該太婆就是撿東西的人。民警又通過電梯里監控最終確定該太婆住在X棟X單元1304。
讓人意外的是,這位太婆承認撿到了袋子,但表示里面只有一件衣服,失主所謂的財物自己一概不知。無奈之下,民警將太婆請到監控室查看監控,并耐心進行法律宣傳。“我們明確告知太婆,根據《刑法》有關規定,以非法占有為目的將他人的遺忘物非法占為己有,數額較大,拒不退還或者拒不交出的行為構成侵占罪,將受到法律嚴懲。”民警說。
最終,太婆承認失主的財物放在家里。民警到太婆家中取回財物,經清點,內有現金5000余元,還有價值8萬多元的金項鏈、金手鐲、鉆戒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