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盜竊曾多次被捕

  澎湃新聞獲得的鹽亭縣人民法院2011年1月26日作出的(2011)鹽刑初字第22號刑事判決顯示,劉海和同伙廖某因犯有盜竊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五年六個月,并處罰金3000元,后因在監獄內表現良好,經減刑提前出獄。

  2018年4月,四川廣元市劍閣縣法院再次以盜竊罪將劉海、廖某判刑,劉海涉案產生的2000元罰金和多筆金額為數百元的退賠款,由于劉海名下沒有財產而中止執行。

  2019年12月11日,劉海的養母劉絲樺(化名)向澎湃新聞證實, 劉海還未成年就因違法被送到了成都少管所, 2019年8月是第四次被抓。先后在成都、廣元等地服刑。

  據劉絲樺介紹,劉海多次被判刑都因盜竊,但具體涉及一些什么事她也不知道。這次,最開始說盜竊了別人的金銀首飾,價值一二十萬。但劉海跑了之后,警察告訴他,實際查實的只有幾千塊錢。 “警方說他是倒垃圾的時候跑的?!?她說。

  劉海的家距離縣城10公里左右,小學沒畢業就開始在縣城周邊游蕩,盜竊作案,對縣城環境非常熟悉。據鄰居介紹,劉海曾偷了鄰居的雞后,在山上烤著吃。

  劉絲樺說,劉海是她20多年前抱養的,他的出生地是四川德陽廣漢市連山鎮。前夫去世后,她帶著2歲的劉?;氐禁}亭娘家再改嫁。改嫁后,劉絲樺又生了一個孩子。

  劉絲樺記得,劉海上小學就開始偷東西,翻繭(蠶繭)莊的窗子被她知道了,追著他打,他大伯(現丈夫的大哥)跑來阻止,警告她,再打就要告他虐待小孩。

  “偷東西被判刑之后,大伯也不管他了?!?劉絲樺說,劉海不僅讓她在人前抬不起頭,在家里也受氣,丈夫總罵她將“災星”帶進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