樂山日報訊(記者 甘國江)(7)日,記者從市市場監管局獲悉,井研縣市場監管局近日依法查處一起加油站油品不合格案。
在“春雷行動 2020”行動中,井研縣市場監管局切實加強成品油市場監督管理,嚴厲打擊銷售不合格成品油違法行為,組織專人對轄區內加油站的車用汽油和車用柴油開展隨機抽檢。
經抽檢,井研縣日月加油站銷售的0#車用柴油被檢出不合格。根據GB19147-2016《車用柴油》相關規定,0#車用柴油閃點(閉口)的標準要求為不低于60℃,而該加油站銷售的0#車用柴油經檢驗閃點(閉口)檢驗結果為41.5℃,不符合GB19147-2016標準要求。
該加油站銷售上述經檢驗不合格0#車用柴油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第十三條第二款“禁止生產、銷售不符合保障人體健康和人身、財產安全的標準和要求的工業產品”之規定,構成銷售不符合保障人身、財產安全的標準和要求的工業產品的違法行為。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第四十九條之規定,井研縣市場監管局責令該加油站改正上述違法行為,并沒收其違法所得888元,罰款2.8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