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驚

  業主感嘆“短得嚇一跳”,網友質疑“等同于給開發商一道護身符”

  對于這樣的保修時限,公眾并不滿意。

  1月16日,記者在成都春熙路附近隨機采訪了二十余名小區業主。九成受訪者聽說房屋管網等設施最低保修期僅有兩年后,都表示“太吃驚了”“短得嚇一跳”。

  成都市民吳女士說:“住進新房之前很難發現問題。等到裝修完住進去,房子保修期可能都過了,這樣的保修期實在不合理。”市民陳先生認為,房子不是普通的商品,質量好壞直接影響到老百姓的生活,還不能輕易更換,“一套房子基本要花半輩子的積蓄,大量部件僅僅1到2年的保修期,是不是太短了點?”

  還有業主質疑記者是不是記錯了時限,“不會吧,房子這么大的物件,怎么還沒電視機的部件保修期長。電器都能保3年,房子管網竟然只有2年保修期,墻體開裂就管1年?”記者查到,按照相關規定,冰箱、電視等家電主要部件(主板、液晶屏、背光模組)的“三包有效期”為3年。

  有網友反映,入住2年的房子墻體開裂后,開發商以超過保修期為由拒絕幫助修復。也有網友質疑,“這樣短的保修期,豈不是等同于給開發商一道護身符,讓我們好難維權。”

  記者采訪的不少業主表示,他們認為房屋保修期至少應該是10年,有的甚至提出按產權年限的一半算,房屋部件應該有35年的保修期。

  疾呼

  適當延長房屋最低保修期限,倒逼開發商提高建筑質量

  應該適當延長房屋管道等部位部件的最低保修期——這不僅是業主的期待,也是專家的呼聲。

  西南財經大學經濟學院教授劉璐認為,隨著2000年左右的第一批商品房出現“水荒”等問題,省上相關部門應盡快研究修訂《辦法》,對住房的保修期加以延長。“不僅僅是地下管網,現在很多小區不到十年,就有外墻局部脫落等現象。使用頻率高的電梯,也經常出現問題。延長了保修期,就能從一定程度上倒逼開發商在修建之初就使用質量好的建材,保質保量地進行施工。否則,不管日后誰來負責,都會給老百姓的生活帶來不便。”劉璐認為,住房是一種非常復雜的產品,涉及到眾多組件,其“質保”概念也應該不同于普通消費品、易耗品。記者查閱資料發現,在法國德國等歐洲國家,房屋的保修期一般都在5到10年,甚至更長。

  清華大學土木系助理研究員張弛博士認為,“現階段,相比70年的產權,2到5年的保修期確實偏短。雖然以國家標準為參考,但并不代表地方立法不能走在全國前面。地質條件復雜的四川,應該對建筑的要求更為嚴格。作為歷史文化名城的成都,也完全可以根據自己的特色,制定更符合當下民眾訴求、更可持續發展的相關政策。”張弛還認為延長保修期只是辦法之一,“還可以明確要求,開發商在宣傳時,應該向購房者公布建筑材料的用材、費用、施工過程等,形成購房透明機制。”

  還有很多網友呼吁,應該進一步完善追責機制,避免再出現不按圖紙施工,管網缺斤少兩的情況。張弛對此頗為贊同,他說,目前,相關法律法規除了對重大責任與安全事故有明確的規定,對于不同程度的質量問題的相關處罰規定尚不清晰。這也使得廣大購房者的權益無法通過法律手段得到很好維護,應完善住房質量安全法規和執法,比如如果存在不按圖紙施工、使用偽劣材料等問題,那不管是否在保修期內,開發商都應該負責維修、更換設施。如果情節嚴重,應追究刑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