樂山新聞網訊(記者 鄢瑜)春節是家人團聚的喜慶日子,在把酒言歡之際,不少駕駛員仍然抱有一絲僥幸心理,冒險酒后駕車。這嚴重危害了道路交通安全,是對自身的不負責任,更是對多個家庭的不負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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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有效遏制道路交通違法行為,營造安全和諧的道路交通環境,2020年1月15日20許四川省公安廳高速公安四分局十一大隊在仁沐新高速公路井研收費站開展集中專項夜查行動中,發現一輛白色領克牌小轎車晃晃悠悠的駛入民警視線,民警示意該車靠邊停車接受檢查,在民警檢查駕駛員楊某相關證件時,發現其身上散發著濃濃的酒味兒。民警立即要求駕駛員楊某下車進一步檢查,經呼吸式酒精檢測顯示楊某血液酒精濃度含量為34mg/100ml,屬于飲酒后駕駛機動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