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在線消息(記者 唐子晴 任鴻)緊鄰長江之濱,江安縣陽春工業園區內的一家公司卻將生產過程中產生的工業廢氣隨意排放,致使縣城及周邊區域空氣污染嚴重。近日,2019年四川省檢察公益訴訟典型案例發布,這件由污染而生,因檢察公益訴訟結束的案件入選。
據了解,涉案公司主營紡織類竹漿泊,于2016年9月投產運營,年產規模9.5萬噸。2019年4月12日,經江安縣環境監測站派員檢測,該公司廢氣4個點位的硫化氫濃度均不符合相關標準,群眾反映強烈,江安縣人民檢察院對此高度重視。
在查明了污染源,并固定了該公司造成大氣污染的主要證據后,為進一步解決該污染對周邊群眾身體健康造成的危害,檢察機關對該案立即啟動行政公益訴訟訴前監督程序。
江安縣人民檢察院經實地查看生產現場,并調取相關執法檢查記錄和詢問相關人員,查明上述監管單位存在怠于履職情況。2019年6月11日,針對江安某公司長期污染破壞長江岸線生態環境行為,江安縣人民檢察院分別向縣生態環境局、縣工業園區管理委員會發出檢察建議,切實防止再次發生超標排放工業廢氣、污染周邊環境的違法行為,確保長江岸線生態環境安全。
接到檢察建議后,宜賓市江安縣生態環境局于2019年6月28日向該企業下達了行政處罰決定書,責令其立即停止違法行為并予以罰款80萬元。
為確保該公司大氣污染環境問題得到徹底解決,江安縣人民檢察院加強該案后期跟進監督,多次現場督促該公司積極整改。在多方共同努力下,該企業在2019年7月至12月期間,投入約8000萬元進行技術改造,其中專項環保設施、設備進行增添、改造資金達2000萬元,以確保達標排放。目前相關設施已改造完成并投入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