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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在線消息(記者 吳憂)1月27日,四川資陽市公安局雁江區分局在其官方微博通報,當地一茶樓拒不執行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措施,仍對外營業,其經營人被警方處以行政拘留6日的處罰。
通報稱,根據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需要,四川省啟動突發公共衛生事件一級應急響應,雁江區發布了《資陽市雁江區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指揮部1號通告》,要求茶樓(茶館)暫停對外營業。
1月27日,雁江區駿興路的友情茶樓(經營人康某某,男,64歲,雁江區人)拒不執行發布的防控措施決定,仍對外營業。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五十條第一款第一項之規定,資陽市公安局雁江區分局依法對違法行為人康某某作出行政拘留6日的處罰決定。
民警提醒:請廣大市民主動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自覺遵守疫情的防控工作要求。對拒不執行雁江區人民政府在緊急狀態下發布的決定、命令的,公安機關將依法追究其法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