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落實一線人才待遇保障政策

  9、在應急響應期間,按照國家關于傳染病疫情防治人員臨時性工作補助的規定,對直接接觸待排查病例或確診病例,診斷、治理、護理、醫院感染控制、病例標本采集和病原檢測等工作相關人員,給予每人每天300元補助;對參加疫情防控的其他醫務人員和防疫工作者,給予每人每天200元補助。

  10、對應急響應期間有加班值班情形的疫情防控和醫療救治人員,相關單位可按照有關規定給予補助。

  11、在新型冠狀病毒肺炎預防和救治工作中,醫護及相關工作人員因履行工作職責,感染新型冠狀病毒肺炎或因感染新型冠狀病毒肺炎死亡的,應認定為工傷,依法享受工傷保險待遇。對已參加工傷保險并被認定為工傷的醫護及相關工作人員,優先處理,精減證明材料,開辟工傷待遇支付快捷通道,及時落實相關待遇。

  六、加大優秀人才培養支持力度

  12、對在疫情防控阻擊戰一線取得顯著實績的專家人才,可優先推薦為“兩代表一委員”人選。

  13、在第七批市學術技術帶頭人及后備人選評選工作中,單列名額向在疫情防控阻擊戰中取得顯著實績的專業技術人才傾斜。各縣區和市級相關部門可于2月底前開展補充推薦,推薦人選直接進入專家終評環節,相關申報材料可于疫情過后補報。

  14、對醫德高尚、作出突出貢獻、得到群眾和同行公認的廣大人才,優先申報評定為市科技拔尖人才、“蜀道英才”工程入選者、市委市政府直接掌握聯系高層次人才等人才項目,給予一定支持。同時,優先推薦更高層級人才支持項目。

  七、表彰獎勵表現突出一線人才

  15、對在疫情防控一線取得顯著實績的集體和個人,按有關規定給予嘉獎、記功等及時獎勵,并給予獎金激勵;表現突出的集體和個人,優先推薦為市級以上表彰項目的表彰對象。

  16、對在疫情防控期間取得顯著實績的各級事業單位,適當提高年度考核中優秀等次的比例。

  17、對在疫情防控中涌現出的先進集體和個人,各級組織人事部門要會同相關部門,挖掘先進事跡,加大宣傳力度。

  八、做深做細人才服務保障工作

  18、對在直接參與疫情防控和醫療救治工作中作出突出貢獻的優秀人才,納入我市高層次人才集中休假療養對象范圍,在疫情防控阻擊戰全面勝利后,適時組織開展集中休假療養。

  19、在疫情防控阻擊戰全面勝利后,將作出突出貢獻的優秀人才納入“蜀道英才卡”發放范圍,憑卡享受相應服務。

  20、應急響應期間,組織人事部門設立人才服務專線(市人才辦:3267757,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3314757),落實專人會同相關單位、社區村組等,對赴外援助、長期奮戰在疫情防控一線和患病、進行醫學觀察、被采取隔離措施的專家人才,開展“一對一”聯系服務,幫助辦理生活用品代購、水電氣費用代繳、家人照料等生活事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