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調查查明,該經營部于2019年8月和2019年11月,從成都市金牛區某建材市場的某勞保經營單位分別以0.45元/個的價格購進上述3M9001口罩1000個,以0.76元/個的價格購進上述3M9001V口罩2000個。該經營部平時銷售上述3M9001和3M9001V口罩的單價為0.9元/個和2.5元/個。

  在1月23日,該經營部將庫存的620個上述3M9001口罩的銷售單價提高到2.5元/個,將庫存的199個上述3M9001V口罩的銷售單價提高到3.5元/個,并全部銷售給眉山市東坡區一品堂大藥房旭光店,貨值金額7091元,違法所得5121元。

  該經營部大幅度提高口罩銷售價格、哄抬物價的行為,涉嫌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的規定;銷售侵權商標、以假充真的產品行為,涉嫌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的規定。依據《關于及時查處和從嚴打擊制售假冒偽劣口罩等個人防護用品的通知》和相關法律規定,市市場監管局從重從快查處違法行為,對該經營部處罰沒款26394元的行政處罰。

  經過市場監管部門的查處,兩商家對自己趁疫情之機哄抬物價、銷售假冒口罩的不法行為深表懺悔,表示將誠懇接受處罰,在今后的經營過程中誠信經營,堅決不再有類似行為,做一名遵紀守法的經營者。

  同時,針對成都市金牛區某建材市場的某勞保經營單位涉嫌銷售侵權口罩的違法行為,眉山市市場監管局已及時向成都市金牛區市場監管局發出《案件線索移交函》,目前,案件正在進一步調查處理中。

  在此,眉山市市場監管局正告全市生產經營口罩等防控疫情物資的各類企業:加強自律誠信經營,主動承擔社會責任,自覺接受社會監督。市市場監管局將加大對捏造散布漲價信息、囤積市場供應緊張的防疫用品、大幅度提高銷售價格、串通漲價以及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