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時,為快速化解雙方的矛盾糾紛,避免因參加訴訟面臨感染風險,在電話征得雙方當事人同意后,法官決定,采用微信視頻方式進行調解。
經過法官從中調解,雙方當事人也認識到,疫情屬于不可抗力因素,雖然婚慶公司在前期準備時產生了費用,但現在因為疫情,合同已無法繼續履行。
經過調解,小張和婚慶公司達成了和解意見,各自承擔一半的損失,婚慶公司在調解當天,退還了小張婚慶定金2500元。
法官溫馨提示,疫情防控期間,法院的開庭等訴訟活動原則上暫行推遲,建議廣大市民朋友通過網上立案、登錄微法院小程序、線上調解等方式,避免人員聚集風險。
法官說法:
疫情屬不可抗力,婚禮取消不是違約
貢井法院法官黃河告訴記者,在小張和婚慶公司的糾紛調解中,他具體了解到,在原定婚禮日期的前兩天,小張仍未明確說明要取消婚慶,并且讓婚慶公司制作了畫像噴繪,產生了一定成本。
“在這起糾紛中,小張因疫情取消婚禮,可以要求退還定金,但其自身存在一定過錯,導致婚慶公司支出一定成本費用。”黃河說,本著從中協調、互諒互讓的原則,因此調解雙方達成一致,各自承擔一半的責任。
他告訴記者,因為疫情嚴峻,春節期間大量婚禮取消,新人是有權利要求退還婚慶或酒席定金的,“因為疫情屬于不可抗力,并不是新人故意違約,但如果因為新人未及時取消,婚慶公司產生了一定成本費用,雙方可協商解決,各自承擔一部分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