匯聚依法防控“硬核”力量  

  全市辦理涉疫案件近70起依法查處220余人 

  遂寧新聞網訊(全媒體記者梁惠)新冠肺炎疫情發生后,市公安局組建了146個街面巡邏組,全面加強重點部位治安管控,并配合衛健、市場監管等部門開展聯合執法,辦理涉疫案件近70起,依法查處220余人。

  全面提高依法防控、依法治理水平,法律法規是保障。2月5日,市公安局發布了《遂寧市公安局關于依法嚴厲打擊妨害疫情防控工作違法犯罪行為的通告》,為切實做好突發疫情防控工作,最大力度控制疫情傳播,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提供了相關法律法規和司法解釋,為公安機關嚴厲打擊妨害疫情防控工作的違法犯罪行為提供了保障,以法治筑牢阻擊疫情的銅墻鐵壁。

  《通告》就疫情期間存在的14類違法犯罪行為將依法予以嚴厲打擊,切實推進依法防控、科學防控、聯防聯控,堅持在法治軌道上統籌推進各項防治工作。

  “根據《通告》的第六條規定:以暴力、威脅方法阻礙醫療救護人員、人民警察和其他有關部門工作人員依法執行職務的,要依法予以嚴厲打擊。”南津路派出所民警劉文韜介紹道。

  《通告》明確指出,凡是拒絕接受檢疫、強制隔離或者治療等防控措施的;謊報警情、疫情,編造傳播涉疫謠言或者明知是涉疫謠言,故意傳播、擾亂公共秩序的;挪用、盜竊、詐騙、哄搶、搶奪、損毀涉疫防治救援物資、設備的;強拿硬要或者任意損毀、占用公私財物,情節嚴重,或者在公共場所起哄鬧事,造成公共場所秩序嚴重混亂的;以疫情防控名義,采取編造募捐、救助或研制、生產、銷售疫情防控產品等手段詐騙公私財物等違法行為都將依法予以嚴厲打擊。

  公安機關號召全市人民,疫情期間,不造謠、不傳謠、不信謠,積極落實黨委政府防控疫情的各項措施,眾志成城、共克時艱,共同維護全市良好社會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