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在線消息(記者 游飛)2月21日,甘孜州林業和草原局發布《關于切實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間建設項目涉林草要素保障服務工作的通知》。

  通知要求,為統籌疫情防控和經濟社會發展,做到“兩手抓、兩不誤”,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急需建設的醫療衛生和防疫防控設施,按照應急搶險需要可依法先行使用林草地。項目用地前,可以適當方式告知和征詢林草地權屬人意見,并按規定給予補償。屬于臨時占用林草地的,使用完成后及時恢復林業草原生產條件,并在6個月內向縣(市)林草部門備案,各縣(市)林草局匯總上報州林草局,不再補辦臨時使用林草地許可。需要永久占用林草地的,在解除新冠肺炎應急響應后6個月內補辦使用林草地手續。

  脫貧(移民)攻堅基礎設施建設、保障性安居工程項目使用林草地,不涉及國家級自然保護區的,按照“邊建邊批”政策使用林草地,在2020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關行政許可。

  省政府、州政府明確近期開工建設的鐵路、高速公路、機場、能源、水利類重點項目(列入省、州《2020年重點項目名單》的項目),因疫情防控原因無法及時辦理使用林草地行政許可的,可依據同級政府及其相關部門文件,允許其先期開工建設部分先行使用林草地(國家級自然保護區除外),待解除新冠肺炎應急響應后,及時與整體工程一并辦理使用林草地行政許可手續。

  為優化涉林草行政許可、審批辦理程序,在國家、省州新冠肺炎應急響應期間,建設項目使用林地可行性報告實行通訊評審,即申請即評審;建設項目進入自然保護地影響評價報告由省林草局組織通訊評審,取消專家現場考察論證環節。需申請使用林草地的行政許可,可通過“國家林業和草原局在線審批系統”,網上申請辦理相關業務,并將有關材料郵寄至州政務服務與公共資源交易中心林草行政許可辦理窗口;建設項目進入自然保護地審核事項,網上提交申請和電子版申報材料至州政務服務大廳林草行政許可辦理窗口,減少人員現場辦理。申請人確需自行前往窗口辦理的,可通過電話預約,辦理結果采取郵政免費送達的方式郵寄申請人。對國家、省、州重點項目使用林草地行政申請的,開辟綠色通道,實行即到即受即審。

  通知同時要求,各縣(市)要依法依規做好疫情防控應急項目使用林草地保障,加強跟蹤監管,嚴禁違規搭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