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3日,紅星新聞記者從四川攀枝花有關部門獲悉,近日,鹽邊縣森林公安局對7家未取得馴養繁殖許可證馴養繁殖野生動物違法行為進行了立案查處。

  2月21日至2月25日,鹽邊縣森林公安通過線索排查和舉報,對無野生動物馴養繁殖證馴養繁殖野生動物的行為進行了集中清理,共查獲無證馴養繁殖野生動物37只。其中有國家二級保護動物白腹錦雞1只,三有動物藍孔雀25只、山鷓鴣10只、斑鳩1只。

  鹽邊縣森林公安對查獲的37只無證馴養繁殖野生動物進行了登記保存,農戶也認識到了事情的嚴重性,積極認錯,并表示以后不會再私自養殖此類野生動物了。2月26日,鹽邊縣森林公安局將登記保存的山鷓鴣、斑鳩、白腹錦雞實行了統一放生,25只藍孔雀交由野保部門聯系公園進行飼養。

民警開展調查民警開展調查

  森林公安民警提醒:根據國家法律規定,未取得人工馴養繁殖許可證飼養野生動物均屬違法行為,將受到法律處罰。廣大群眾要自覺拒食野生動物及其產品,倡導健康、環保、文明的生活消費方式。從自身做起,從現在做起,不參與、不組織非法經營、加工、運輸、買賣野生動物及其制品,做綠色、環保、守法的正當經營者。堅決同非法捕獵、殺害、經營、販運加工、制作銷售野生動物及其制品的行為作斗爭,第一時間向公安機關舉報。

  紅星新聞記者 江龍

  圖據山水鹽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