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在線消息(溫春)近日,平昌縣檢察院訴控的一例非法獵捕野生動物“王錦蛇”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案件獲得人民法院支持采納,曾某等9名被告人除被判處刑罰外,同時被判令連帶賠償因非法獵捕造成的環境損失費用人民幣296894.00元。

  經查,2017年3月至2019年9月,廣西柳江籍被告人曾某等9人相互勾結,在平昌等地非法捕獲近200公斤“王錦蛇”販賣獲利。

  根據國家有關規定,“王錦蛇”系《國家保護的有益的或者有重要經濟、科學研究價值的陸生野生動物名目》和《四川省有益的或者有重要經濟、科學研究價值的陸生野生動物名目》列入保護的品類。野生的王錦蛇主要以鼠類為食,是鼠類的天敵,如果隨意獵捕,會對整個生態系統的平衡造成嚴重影響。

  平昌縣檢察院經對案件的審查,認為被告人曾某等人的非法獵捕行為不僅應承擔刑事責任,還應依法承擔生態資源損失修復的民事責任,故向人民法院一并提起刑事公訴和附帶民事公益訴訟。

  法院最終判處曾某等9名被告人八個月至一年三個月不等的有期徒刑,依法沒收違法所得,并判令曾某等人繳納資源損失修復費用人民幣296894.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