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江是中華民族的母親河,近年來國家加大了對長江的保護力度。同時也加大了對非法采砂、非法捕撈的打擊力度。近日,一起非法盜采長江砂石4萬余噸的特殊案件在四川宜賓南溪區人民法院公開宣判,引起社會關注。

  紅星新聞記者從辦案機關長江航運公安局瀘州分局了解到,四名被告人歸案后拒不配合調查,甚至“零口供”對抗審查。但最終,四被告因犯非法采礦罪、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罪分別獲刑。

 ↑警方查獲的涉案采砂船 ↑警方查獲的涉案采砂船

  案件

  [“零口供” 照樣判決]

  “現在開始宣判,請全體起立:被告曾某,犯非法采礦罪,判處有期徒刑4年,并處罰金6萬元,追繳違法所得85.024萬元;被告李某,犯非法采礦罪,判處有期徒刑2年3個月,并處罰金3萬元;被告徐某貴,犯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罪,判處有期徒刑2年3個月,并處罰金4萬元;被告徐某文,犯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罪,判處有期徒刑3年,并處罰金4萬元;追繳徐某文、徐某貴共同違法所得41萬元”。

  這一幕,是2020年2月26日上午,正在宜賓市南溪區法院進行的案件審理、判決現場。該案是長江航運公安局瀘州分局(以下簡稱瀘州分局)偵辦的長江干線首例“披著合法外衣,瘋狂盜采長江砂石”的非法采礦案件

  在案件偵破過程中,主要犯罪嫌疑人反偵查能力極強,頑固對抗審查,而瀘州分局專案民警克服重重困難,同犯罪嫌疑人斗智斗勇,全面收集固定犯罪證據,最終該案主要犯罪嫌疑人以“零口供”得以判決。

  長航警方瀘州分局相關人員表示,該案的成功偵破、起訴、并順利判決,不僅體現了我國“重證據、不輕信口供”的法治思維方式,也為瀘州分局今后辦理此類案件積累了寶貴經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