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網成都3月14日電 (任重)綜合內江日報報道,為切實保障黨員干部合法權益,堅決懲治誣告陷害等行為,進一步激勵和保護廣大黨員干部干事創業、盡責擔當的積極性,持續鞏固發展良好政治生態,近日,內江市紀檢監察機關嚴肅查處并公開曝光3起誣告黨員干部問題。分別是:
曹某誣告市法院某法官問題。2019年3月,內江市法院在審理曹某與某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合同糾紛一案中,曹某數次在電話中辱罵承辦法官及合議庭成員,稱法官是“土匪”“草包”等,誹謗一、二審承辦法官和合議庭成員。同時,曹某還在庭審中無端指責合議庭成員在案件中枉法裁判,屢次喧鬧法庭,不服從法庭指揮。2019年6月,曹某向內江市紀委監委駐市法院紀檢監察組舉報承辦法官違法亂紀、收受對方當事人賄賂、接受其代理人吃請等問題。經查,曹某舉報問題不屬實。2019年12月,曹某受到行政拘留12日、罰款3000元的處罰。
蔣某誣告市直機關某領導干部問題。2018年5月,蔣某出于個人目的,為引起紀檢監察機關的重視,實名舉報內江市市直機關某領導干部收受賄賂。經查,蔣某舉報問題不屬實,調查中蔣某對其舉報失實問題作了悔改和認錯。綜合考慮蔣某認錯態度,內江市紀委監委對其歪曲事實、舉報失實行為進行了嚴肅批評教育。
陶某誣告隆昌市龍市鎮某村黨支部書記及村委會主任問題。陶某系隆昌市龍市鎮某村外來人員,曾多次向鎮村干部表達想進該村村委工作的想法,但因其不符合選舉規定,故未能進入村委班子,因此與該村黨支部書記產生矛盾。2018年3月,陶某舉報該村黨支部書記及村委會主任在扶貧工作中優親厚友等問題。經查,陶某舉報問題不屬實。隆昌市紀委監委對其進行了嚴肅批評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