剛剛過去的這個春節,對于四川萬源市的許先生來說分外難熬。今年1月,他剛買半年多的中東版三菱帕杰羅V97越野車,在通過一段不到兩公里的泥濘路段時“趴了窩”,至今仍停在修理廠。而購車時經銷商寫進合同里的質保,維修人員查詢后竟稱:“沒找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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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中白紙黑字的質保 卻無法走保險理賠
“在這次徹底趴窩之前,這車在同一路段已經出過一次故障了。”許先生說,該車6月28日購于成都車百業汽車服務有限公司蜀西路店,車價31.8萬元。去年9月中旬,他駕駛該車輛從成都回萬源市,在行駛了不到一公里泥地路后,車輛突然熄火無法掛擋,過了一分鐘后打火才正常。
兩個多月的新車出現故障,許先生非常擔心,當即電話詢問了車百業的售后人員,對方稱這個是該車的通病,不用太在意,并讓他將車開去售后服務站檢查,技術人員詢問后告知是發動機過熱后的自我保護功能打開導致車輛無法行駛。
既然技術人員都這么說,許先生就沒有太在意,直到今年1月16日,該車在同一路段徹底“趴窩”,怎么都無法啟動了。許先生于是將其拖回成都“仁和之星名車售后服務中心”,此時距離春節僅有4天。
第二天,服務中心的譚師傅告訴許先生,檢修后發現分動箱嚴重損壞,拆卸后可見齒輪有很多缺口,甚至有的齒輪已經磨平。經過一次維修后,許先生稱仍然無法行駛。
“譚師傅告訴我,這車修不好了,只能更換分動箱總成,大概需要三萬元,如果當時購買了質保險,可以走保險流程報銷。”許先生說。
許先生當即同意走質保流程更換,因為在他的購車合同中,白紙黑字寫上了是包含三大件質保的,但隨后修理廠的答復讓他大吃一驚,“修理廠說查詢后,這車并沒有購買質保險。”許先生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