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4月,90后邵某某赴宜賓和網友見面,準備花1.7萬元買2只“小熊貓”,卻不料在支付現金時被公安民警抓獲……10日,記者從省法院獲悉,近日,雅安中院審理了該案,除了邵某某,涉案的4名90后被告均獲刑。據悉,該案是疫情發生以來,雅安法院判處的首例涉野生動物犯罪案件。

  案情 收購2只小熊貓

  法院經審理查明,2019年4月24日,被告人邵某某通過微信從一廣西籍男子處將1只狨猴通過客車運輸到成都汽車東站,后由胡某某駕車運至富順縣,邵某某以1.68萬元的價格將狨猴出售給程某。當晚,邵某某再次聯系胡某某駕車前往宜賓,以1.7萬元的交易價格從確么某甲處收購小熊貓2只。

  2019年4月初,邵某某通過QQ、微信聯系被告人確么某甲商議收購小熊貓并支付定金2000元,隨后,確么某甲從他人處收購小熊貓2只,同確么某乙一道從雷波縣出發,于4月25日凌晨運至宜賓出售給邵某某。在清點現金過程中,4名被告人被公安民警當場抓獲。

  經鑒定,查獲的2只獸類種類確定為小熊貓,系國家二級重點保護野生動物,另1只狨猴為黑羽狨,系《瀕危動植物國際貿易公約》附錄Ⅱ物種。

  庭審4人受到從嚴懲處

  疫情防控期間,合議庭針對案件當事人情況決定采取“線上+線下”方式進行宣判。

  宣判當天上午,對邵某某、確么某甲兩名羈押在看守所的被告人利用遠程提訊系統進行宣判;當天下午,對涼山州籍被告人確么某乙通過“云上法庭”手機APP進行宣判;而對另一名被告人胡某某,在提前了解其個人健康狀況、外地旅居史等信息并要求其開具個人健康證明后,在該院審判庭宣判。

  4名被告人分別被從嚴判處有期徒刑3年10個月至1年不等的刑罰,查獲的狨猴1只、小熊貓2只由扣押機關交野生動物管理部門依法處置。作為90后年輕的他們悔恨不已,均表示服從判決,以后將吸取教訓、不再違法。

  該案中,涉案的兩只小熊貓系從野外捕獲后,在未經檢疫的情況下由被告人收購后直接運輸至人口密集城區進行交易;涉案的黑羽絨猴原產于南美洲,系外來物種,且很大程度是走私入境。以上涉案野生動物均存在一定的病源傳播風險。疫情防控期間,為嚴格貫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統一部署,全面落實“兩高兩部”《關于依法懲治妨害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違法犯罪的意見》,堅決阻斷可能攜帶傳染病病原體野生動物的傳播路徑,結合該案各被告人在共同犯罪中的作用、情節等,法院依法對各被告人予以了從嚴懲處。

  記者夏菲妮楊棕賢 文/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