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7月1日,四川攀枝花的多位市民在一家名叫“臺北幫廚”的西餐廳用餐,回家后陸續出現發燒、嘔吐、腹瀉等癥狀。事發后,多人將該餐廳起訴至法院,要求賠償醫療費、賠償金等。
3月14日,攀枝花市中級人民法院發布了3件消費維權典型案例,這3件典型案件都源起這家西餐廳。日前,攀枝花東區法院一審判決該餐廳賠償,該餐廳不服一審判決,向攀枝花中院提起上訴。近日,攀枝花中院依法審理后判決: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案例一|13歲男孩吃西餐后“急性食物中毒”
2019年7月1日中午,13歲的小黃跟姨媽到一家名叫“臺北幫廚”的西餐廳就餐。小黃食用了餐廳里的牛排、炒飯、煎四季豆、涼拌豆腐干及飲料等食品。當天晩上,小黃出現嘔吐、腹痛、腹瀉等癥狀,其父母隨即帶小黃到醫院就診。最終醫院診斷為:急性食物中毒,小黃住院治療5天。
小黃的母親范某某將“臺北幫廚”西餐廳告上法庭。該案在東區法院一審判決:“臺北幫廚”西餐廳于判決生效后十日內一次性支付小黃賠償金、護理費、交通費等共計2032元。后“臺北幫廚”西餐廳不服一審判決,向攀枝花中院提起上訴。攀枝花中院依法審理后判決: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案例二|9歲男童西餐廳就餐致急性腸胃炎
2019年7月1日下午, 9歲的小杜在母親帶領下來到“臺北幫廚”西餐廳處消費。一頓西餐美食過后,當晚小杜出現嘔吐、腹瀉、腹痛的癥狀。次日一早,小杜母親帶兒子到醫院,被診斷為:急性腸胃炎,中度脫水,急性上呼吸道感染,電解質代謝紊亂, 酸中毒。
小杜在醫院治療期間,其母親張某了解到正在同一家醫院治療的小黃的情況。張某認為小杜的病情也跟西餐廳有關,于是將“臺北幫廚”西餐廳告上法庭。該案在東區法院一審判決: “臺北幫廚”西餐廳支付小杜醫療費、賠償金等合計1872元。“臺北幫廚”西餐廳不服一審判決,向攀枝花中院提起上訴。
攀枝花中院二審判決:駁回上訴,維持原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