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面新聞 記者 田之路

  近日,封面新聞記者從四川省人民檢察院獲悉了一起案件:通江縣79歲老人毛某伙同他人,放獸夾獵捕國家重點保護二級野生動物。經法院審理,判處其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毛某甲、毛某乙安放獸夾獵捕偷吃雞的動物,捕獲國家重點保護二級野生動物鳳頭鷹一只帶回家中,剪去鳳頭鷹翅膀羽毛拴在院壩內喂養,致鳳頭鷹死亡,其行為構成非法獵捕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罪。因其自愿認罪認罰,通江縣檢察院建議法院適用速裁程序審理,并提出了量刑建議。

  辦案人員走訪調查發現,毛某甲79歲高齡,行走不便,又系精準貧困戶,家庭困難。同時,案發地處于四川、陜西兩省交界點,非法獵捕野生動物的現象時有發生。針對被告人的具體情況和山區群眾普遍法律意識淡薄的實際,檢察機關主動與法院協商在案發地開展一場法治進農村的公開審判活動。

  檢察官結合案件開展釋法說理,就通江縣境內珍貴、瀕危動植物保護,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開展了普法宣傳。

  對非法獵捕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罪,非法占用農用地罪,濫伐林木罪,非法捕撈水產品罪,非法采伐、毀壞珍貴樹木罪,非法狩獵罪,非法持有槍支罪等群眾可能觸及的罪名進行了詳細的講解、宣傳。為被告人及旁聽群眾上了一堂生動的法治課。

  最終,法院采納了檢察機關的量刑建議,毛某甲被判處有期徒刑十個月,緩刑一年,并處罰金1000元;毛某乙被判處拘役六個月,緩刑一年,并處罰金1000元。宣判后二被告人當庭表示悔罪、服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