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某某在四川廣元市青川縣一砂廠務工時,撿到了一部手機。他和工友李某甲到出租屋內,試出了開鎖密碼,進一步試出了手機里的微信支付密碼,并轉走微信綁定的銀行卡上近兩萬元。

  失主李某乙也是工地工人,發現情況后報警。3月16日,紅星新聞記者從青川縣警方獲悉,兩名嫌疑人在工地老板的陪同下自首,并退還贓款和賠償了手機,目前兩人被取保候審。

↑嫌疑人指認撿手機的地方↑嫌疑人指認撿手機的地方

  3月9日,張某某在青川縣竹園鎮的某砂廠務工時,在工地撿到一部手機。當天晚上,張某某將撿到手機的事告知了一起務工的李某甲,隨后兩人在其租住的房屋內對手機進行解鎖。

  張某某經多次嘗試,將手機屏幕密碼成功解鎖。之后,張某某在手機內發現微信里的錢包有2000元。

  3月16日,民警介紹,張某某和李某甲發現微信錢包有錢后,先是隨意給微信的一個好友轉賬一元錢,然后試了三次支付密碼,竟然成功試出支付密碼。

  “當時轉賬接收人是手機失主李某乙的鄰居,其鄰居還說他為啥只轉了一元錢。李某乙將事情告知了自己的兒子,到銀行辦理了銀行卡掛失。李某乙報了警,并且告知工地老板。”辦案民警介紹,接到報警后,民警隨即開展調查,也通知了工地的老板。

  后來,老板在工地說了情況后,同在工地做工的張某某、李某甲在巨大的心理壓力下,告知老板撿到了手機。3月11日,兩人在老板的陪同下到派出所自首。

  兩人交代,在試出了李某乙手機的支付密碼后,他們將李某乙的微信加為李某甲的好友,然后分12次將李某乙微信錢包內和綁定銀行卡上的共19400元轉到了李某甲的微信錢包中。后來李某甲分得贓款10400元,張某某得贓款9000元。兩人隨后將手機和手機卡銷毀。

  民警介紹,經調查,失主和兩名嫌疑人均在同一個工地做工,但互相并不認識。李某甲、張某某在到案后如實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實,目前,兩人退還了所得贓款,并賠償了李某乙的手機損失等。兩人已被取保候審。

  趙洋 紅星新聞記者 湯小均